2014年宁夏国地税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新个税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1-04
  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宁夏国、地税结合双方共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特点,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协作配合,采取“五个一”的有效措施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于9月1日在全区各地顺利实施。
  一是“一盘棋”部署。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宁夏国、地税领导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共同制定了全区税务系统贯彻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工作方案,明确了税法实施前的税源测算、政策调整影响评估、软件升级、分片组织税法辅导培训等工作要求,做到贯彻个人所得税法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二是“一把尺子”测算。宁夏国、地税局把落实中央决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保证。为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的减税优惠,全区税务机关统一用一周时间组织对核定征收纳税人(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摸底测算。全区达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起征点的个体户由现在的7200户减少到约2300户,预计全年减少个人所得税1300万元,减少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约520万元。
  三是“一个标准”执法。按照税法要求,宁夏国、地税对纳税人9月份实际取得的工资(包括8月份工资在9月份发放的)均按新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和税率表执行。同时,依据测算数据,共同协商确定调整全区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征收率,并报自治区政府批复,确保国地税管户“一个标准”执法。调整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起征点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18000元;对个体工商户核定的应税收入在18000元以下部分,征收率为0%;核定应税收入18000元至30000元部分,征收率为1.5%;核定应税收入在30000元以上部分,征收率为1%。按照新标准执行后,全区有近七成个体户将享受减税实惠。
  四是“一个软件”征管。宁夏国、地税共同协助中软公司及时修改了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相关配套模块,并于8月底前完成了软件升级工作,确保了9月1日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税务部门结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求,正着手研究完善各项配套管理制度。
  五是“一个声音”宣传。8月中下旬,宁夏国、地税联合组织业务骨干分赴七个地市局对3000多名税务干部、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宣传培训,为全面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奠定了良好基础。此举既节约了宣传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全区新个人所得税法贯彻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各地政府、税务干部、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文章来源:银川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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