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辅导: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8-13
一、资产和负债
(一)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1.行政单位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行政单位的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和固定资产等。
2.事业单位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事业单位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需要说明的是,纳入国库集中收付试点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资产类项目还包括“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有关会计核算具体见本章“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二)资产的计价和核算特点
1.货币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当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账。
2.应收及预付款项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3.存货
行政单位的存货主要是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事业单位的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预算拨款购置的存货,应当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存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可以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不作为存货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记账。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货发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确定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对外投资
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首先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预期现金流量、投资收益以及投资的安全性等进行测算和分析,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实行集体审议。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所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使用预算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织验收。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为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和清查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纳入预算管理的,应当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
(2)固定资产的核算
除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之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与固定基金的账面余额应当是一致的: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相应增加固定基金,并视资金来源的不同列作当期支出或者减少专用基金中修购基金;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相应减少固定基金。
事业单位取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同时确认固定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增加固定基金,列作当期支出,并冲减其他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价
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 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三)负债的概念和内容
1.行政单位负债的概念和内容
行政单位的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 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等。
2.事业单位负债的概念和内容
事业单位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 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和应交税金等。
二、净资产
(一)净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1行政单位净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2.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概念和内容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事业单位净资产具体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其中,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基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二)净资产的计量和核算特点
1.净资产的计量
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2.净资产的核算特点
(1)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通常相等;但是,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两者的金额不同:固定资产应当在取得时按照协议租赁价等入账,而固定基金应当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
(2)事业基金
①一般基金。事业单位的一般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本单位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结余中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金额转入。
②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投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对外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应当相等。
(3)结余
①行政单位的结余。行政单位的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当分别核算。
②事业单位的结余。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事业结余应当在年末转入结余分配;经营结余通常应当在年末转入结余分配,但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③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计提专用基金。
三、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的概念和内容
1.行政单位收入的概念和内容
行政单位的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
2.事业单位收入的概念和内容
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拨款收入等。其中,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行政单位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行政单位的收入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2.事业单位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事业单位的收入通常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即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即在提供劳务或者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
事业单位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当根据年度完成进度予以合理确认。
事业单位取得收入为实物时,应当根据有关凭据确认其价值;没有凭据可供确认的,参照其市场价格确定。
3.拨入专款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拨入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在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当将拨入专款账户的余额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账户的余额对冲;对冲后的余额应当按照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按规定上缴部分,在冲减拨入专款的同时减少银行存款等资产,按规定留归本单位部分,将拨入专款转人事业基金。
(三)支出的概念和内容
1.行政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内容
行政单位的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2.事业单位支出的概念和内容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往财政性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缴库和拨付的方式,有利于财政性资金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管,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解决了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5)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这里所指的代理银行,是指由财政部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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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3.各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
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三)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按照国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虽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包括拨付企业补贴和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下同)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下同)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支付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或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有所属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l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一)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概念
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具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实行收入与支出两条线管理。即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应全额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同时,执收执罚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核准后,从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
(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
1.收费主体是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罚没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2.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3.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4.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5.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
(三)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业务的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应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取得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款项,应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时,应通过“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时,应通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六、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的种类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二)编报年度决算的相关规定
1.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入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2.清理、核算年度预算收支数额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与领拨经费数一致。
3.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到12月25日,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4.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到l2月31日的本年实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度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5.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
6.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应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应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额,一般应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
7.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8.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后,需要调整决算数字的,应作相应调整。
七、单位预算管理
(一)单位预算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反映单位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单位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行政单位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遵循综合预算、优先保障、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
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应遵循综合预算、科学论证、合理排序、追踪问效的原则。
事业单位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中,事业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项目支出预算是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原则与行政单位相同。
(二)单位预算编制方法
1.单位预算编制的一般方法
(1)基数法
基数法,又称基数增长法,是指以单位基期收支执行数作为参照依据,然后考虑可能影响预算年度收支的各种因素,在基期财务收支基础上编制单位预算的一种方法。前面所谓“可能影响预算年度收支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政策变化、社会物价水平变动、工资标准和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各项开支标准和机构变化等。基数法的计算公式:
收支预算数=基期收支执行数±影响预算年度收支的各种因素
或者:
收支预算数=基期收支执行数x(1十增长比例)
采用基数法编制单位预算,相对而言比较简单、易于操作,但因有“既成事实”的特点,这种方法局限性大,不宜单独采用,可辅之以其他方法。
(2)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是指在编制单位预算时,不考虑基期情况或将基期设定为
八、公共支出绩效评价
公共支出绩效评价,是公共支出绩效预算的基础,是对公共支出活动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的一种活动。其核心是强调公共支出管理中的目标与结果及结果有效性的关系。追求公共支出的*5效益或a1效益,是支出管理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支出管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公共支出绩效评价与企业绩效评价不同,因其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的特征,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不仅要考虑本身的支出成本和取得的效益,还要考虑社会公众利益。公共支出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和适当性等。公共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评价和衡量绩效的尺度,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包括: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评价指标按适用性分为通用指标、专用指标、补充指标和评议指标;按可计量性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按关联紧密程度分为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等。公共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最低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价法、因素分析法、目标评价法等。
下面介绍其中几种方法。
1.最低成本法
最低成本法,又称最低费用选择法,是指以取得既定效益所需成本的高低为标准进行绩效评价的一种方法。最低成本法主要特点是:不以货币单位计量支出活动所取得的效益,只计算支出的各种有形成本,并以成本总额高低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该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支出成本易于计算,而取得的效益却不易计量的项目。如文化宣传、卫生防疫等支出,其所取得的“效益”,很难进行货币计量,在市场上也没有相应对价。在取得同等的效益时,如果支出成本低则绩效好,反之则绩效差。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成本总额时,不仅需要找出并计量与效益相关的各个成本因素。还应考虑支出成本对单位的收入、资产、负债以及公众利益的影响。
2.成本-效益分析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又称投入-产出分析法,是指将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而进行绩效评价的一种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是将成本和取得的效益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对支出总成本和取得的总效益进行货币化计量,计算出净效益额(或净成本额)、成本效益比率、单位效益所需的平均成本和成本投资回报率,以反映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然后评价相关指标的优劣,最后得出评价结论。
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绩效评价时,一般来说,主要步骤有: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列举成本因素以及效益;量化各成本因素以及效益;对各成本因素和效益进行评估;计算各成本因素的货币价值总额和单位成本;作出评价结论。
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独立效益原则。在对效益进行量化和估价时,应反复审查、判断该效益是否独立存在,是否依赖于某一项已经列出的效益,以避免重复计算。二是成本和效益适用同一折现率原则。每一时期的效益价值总额按与成本相同的折现率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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