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各应税项目的计算说明之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月份申报来源:作者:日期:2011-08-22字号[ 大 中 小 ]   1、税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时,其所有应税项目的月份申报。  2、“成本、费用扣除金额”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3、“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个月:“利润分配比例”按小数点格式录入,*5为1.00.例如利润分配比例50%,录入为0.5。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税款所属期为2005年12月以前的(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8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  (2)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含1月) 至2007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16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  (3)税款所属期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2000元×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1月(含1月)至2011年12月(含12月),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2000×8+3500×4)  (5)税款所属期为2012年1月(含1月)至以后,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累计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扣除项目金额)×利润分配比例+当年累计工资收入]÷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12-3500×12  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对照《税率表二》自动填列(表附后)。  7、2011年每月应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旧税率-旧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1-8月实际经营月份数)+[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新税率-新税率速算扣除数]÷12×(2011年9-12月实际经营月份数)。  2012年及以后每月应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为选填,如填写应为正数。  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  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率表  适用于2011年9月及以后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于2011年8月及之前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级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      超过39250元的      35  6750  注: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成 本、损失)后的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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