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作为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过去存在审批事项多、环节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收征管服务效能的提升,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不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今,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改革给纳税人带来了哪些变化?
“放”上突破简政放权见力度
“现在的改革到了一个很关键的时候,要从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转变,削减行政审批就是在存量上面做文章的改革。”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燕继荣表示,发展到这个阶段,就是要“啃硬骨头”。
为了将这块硬骨头“啃”下来,砍掉审批“高门槛”,自2013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截至目前,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57项予以取消,23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过去大半个月才能退出来的税,现在不到一周就到账了!”青岛市绮丽集团副总裁孙女士说,“按2015年的基数测算,出口退税提速后每年能给我们节约上百万元的运行成本。”
孙女士所说的出口退税提速,就是税务行政审批砍“门槛”的一项举措。2016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推出《全国推行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降低出口退税审批“门槛”,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对于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直接实行先退后审。
同样的砍“门槛”举措还有很多。比如,为帮助日益增多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2016年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将税收居民证明的开具权限由市级税务机关改为县级税务机关,下放确认级次并精简报送资料。
审批“门槛”砍下来了,但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能否一步到位?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原来需要层层审批的事项,按照“谁实施谁受理”的原则,由作出许可决定机关直接受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中,将取消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并进一步优化备案手续,简化备案资料。
“以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手续很麻烦,加上免税额又少,很多企业宁可放弃享受优惠政策。现在办理小微企业减免税无需审批和备案,这样的优惠当然要享受了。”日前,在江西省永修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某小微企业会计余亮这样说。
自2015年3月起,国家税务总局简化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专门备案。“增值税优惠也不需办理申请或备案手续,直接申报免税即可。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积极性。”河南省开封市国税局局长李韬说,目前,该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达到100%。
过去,一家新企业成立,纳税人为了办证需要在多个部门间来回奔波,如今,这一状况已经改变。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2月发出《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税务系统大力推进“三证联办”,探索推行“一证一码”。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在全国推开,纳税人办证时间大幅缩短,更为便捷。
“管”上强化探索事中事后管理新模式
“放权不是放任,而是为了腾出手来加强监管。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更开、减得更多。”李克强总理要求,“要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市场活而不乱。”
为了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强化后续监管,201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持续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运用大数据,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动社会共管共治。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从增强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协调性;增强管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措施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强化申报管理、规范备案管理、细化管理措施以及探索推行实名制办税,推进后续管理信息化和可追溯等方面,不断优化管理操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前不久,来自浙江省慈溪市的余女士接到慈溪市国税局逍林分局税务人员打来的风险提示电话,原来通过系统后台大数据比对,税务人员发现该公司有4张发票疑为失控发票,存在虚开风险。税务人员之所以能够发现税收风险,得益于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推行风险管理扎口统筹制度,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及分析识别模型,实现市县税收风险信息化防控。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统筹下发3批全国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应对任务,仅首批71个风险点,各地税务机关就核实应补税款9.25亿元。
除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分析锁定税收风险外,2015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纳税人开具发票的全票面信息采集以及电子底账的全信息展示。与此同时,在全国试点推行电子发票,逐步实现所有发票网络化运行,以信息化改造提升数据分析与风险应对能力。
为推动税收管理的社会共治环境建设,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公布税收“红黑”榜,将税收数据与社会信用联网互动,通过“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守信激励项目,让众多纳税信用优良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受益。累计获得纳税信用贷款4482万元的福建亚亨动力科技集团负责人毛建仁表示,“银税互动”破解了企业资金不足、平台受限的困局,帮助企业实现了规模的扩张和业务发展的多元化,他要为“银税互动”点赞!
“服”上创新打造纳税服务新高度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办税效率的提升上。201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等10个方面意见。
今年7月1日起,重庆市国税局推行220项涉税事项全市通办。通办首日,35个区县局办税服务厅共办理通办业务4570笔,为跨区域纳税人办税带来了极大便利。今年以来,为配套深化国地税合作与全省通办等便利举措,部分省市已实现大区域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全省(全市)通办,消除纳税人“多头跑”。
“现在,只要符合优惠条件,在季度申报时就可以预先享受优惠,等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到税务局备案,非常方便。”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劲说,去年他们公司享受到350万元的税收优惠,*9时间便兑现,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新产品的研发上来。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再一次为审批流程瘦身,对保留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各个环节进行简化和规范。同时,在全国全面推行受理单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审批事项受理单样表,涉及税收优惠的审批事项大大简化。
在为税务行政审批流程瘦身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提出审批时限“零超时”,服务准时准点的要求,今年7月,发出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落实审批时限“零超时”的通知,要求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要即时办结;对于需要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在受理单中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在细化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审批事项办理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与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力有序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水平提高。
深化简政放权等改革,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力地服务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贡献了一分税务力量。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郭瑞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