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杠杆作用,采取七项措施服务地方经济稳增长。
依法依规狠抓组织收入,保障发展财力。广西国税局采取专业、专题、专项分析的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税收收入与税源匹配性、征管潜力评估、风险管理、第三方信息获取及应用、清理欠税等征管主观努力程度的考核、评价、排序和展示,形成部门之间、系统上下通力合作的税收分析工作格局。1月~2月,全区国税收入完成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税收182.6亿元,同比增长18.8%,增收28.9亿元,创税收总量历史新高。
增值税发票无纸化,大力减轻企业成本。从2月1日开始,广西境内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单位和个人,不用再奔波于各服务厅,可以坐在办公室或家里,点击鼠标或手机,就能打印开具发票。以一个年开100万笔发票的电商公司为例,每年将为企业节省发票成本近300万元。
涉税第三方信息实现共享,实现税企双向减负。广西国税局以局部统筹、分部试点的方式,逐步建立与外部门(单位)的信息交换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库。目前,南宁、柳州、钦州、来宾和贺州五地已建立起政府信息交换平台;自治区国税局已将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和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列入国地税合作框架,明确共同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及颁布,并联合促进建立省级各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系统,切实拓宽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渠道,提高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效率,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的防控能力。同时,以金税三期骨干网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国地税信息交换工作效率,实现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双向减负。
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实现一事不二罚。2月1日,《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开始实施,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一事不二罚。此外,给予税务行政相对人申辩权。税务机关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必须充分听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复核。
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序开展。目前,国税局已经起草贯彻实施具体方案,待商地税局后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实施。
启动营改增税制改革前期工作。启动改革前期测算、系统调试等工作。经测算,新一轮营改增广西涉及企业约30万户。目前,广西国税局正加强与地税部门联系,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保障经济发展秩序。2016年,广西国税局稽查局以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严厉打击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和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为突破口,统筹部署行业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切实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大力加强堵漏增收力度,保障经济发展秩序。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