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6年5月1日不到一个月了,营改增的攻坚战变得越来越难,政策和细则已经公布,涉及到的四大行业面临的挑战也逐渐清晰。“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成了本次税改的*5口号,被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也成了所有企业财务人员心里的盼望。
  随着细则出台,税率确定等一系列动作完成,企业从毫无头绪,到开始应对,再到遇到困难,最后发现有些问题似乎仍然不明朗,于是对于营改增以后是否真的能够减税产生了疑问。
  营改增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日子过得很快,国税局和企业都有大量问题需要解决,而在消化政策细则的同时,也盼着后期文件尽快出台。
  **四大行业都有本“难念的经”**
  本次营改增试点涉及到的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是增值税覆盖的最后四个行业,也就是说,打此以后,中国将告别营业税时代。
  **金融业**
  金融行业营改增被称为2016年税改“难啃的骨头”,首先是因为没有可借鉴的“样本”,目前地球上的国家没有几个对金融行业征收增值税,欧盟对此仍无从下手。其次,金融行业圈子大,产品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每个子行业又细分很多种类,单拿银行来说,一个二线城市的商业银行就可能有100种业务。最后,金融行业营改增减税的重头戏在“不动产抵扣”,不少金融企业并没有所谓的不动产,在这一条“让利”的时候,无法享受到好处。
  上面看上去很乱,但是看不出“难”,可是聊一下细节就能看出金融业营改增难在哪?
  细则有规定说,企业向银行的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那就是说,银行想要把增值税转嫁到大客户行不通,所以只能自讨腰包,所以会降低利润,如果提高贷款利率进行间接转嫁,那么必然增加企业融资的成本,企业投资力度减小对于社会经济建设不是好事。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拆借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仅限于“线上”,“线下”的短期拆借被视为贷款,而贷款利息支出不能抵扣进行税。
  所以很容易看到金融营改增的“难”,除此之外,金融行业对于系统高度依赖,同时还要实现与税务局系统对接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等等,能够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享受到“抵扣”的红利。同时,对于人力资源高度依赖,使得人力成本支出享受很少的抵扣,或者不能抵扣,那么,将不能抵扣的项目过渡成可抵扣项目,也是摆在金融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毕竟吃到嘴里的才能叫“蛋糕”。
  5月将迎来新一批增值税发票,而6月才是申报的*9个月,按照营改增给予银行、财务和信托公司的优惠政策,季报也是可以的,但是并没有提到保险公司。
  **房地产行业**
  这个行业最近很热,相信赚到了很多钱,不缴点税实在说不过去。房地产行业从之前的营业税税率5%,改到增值税税率11%,看上去涨了,不过通过抵扣可以享受到优惠,算下来会比原来的5%缴税变少。但是,房地产行业并不期待进行税抵扣,因为他们有土地出让金。
  如果用进项税抵扣的方式,企业在交土地出让金的时候需要先交增值税才能拿到专用发票,而政策规定销售收入可以在扣减土地出让金之后差额征收增值税,这就让一直为此事头疼的房地产企业能够睡个好觉了。
  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营改增过渡政策也有提到4月30日前的老项目可以参考简易计税法,依照5%的税率计税。这项专门为房地产行业设计的过渡政策也被业内人士称为“人性化”,税负肯定要减少了。
  但是,就像前面说到的那样,吃到嘴里才是蛋糕。
  房地产企业一般会在不同城市有不同项目,各项目公司如何开出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汇总到公司报账,这是一个管理难题。同时,供应商可以按照不同的项目选择适用不同的税率进行缴纳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喜欢5%的简易征收模式,而商业地产商则喜欢11%的征税模式,因为增值税可以转嫁给房产购买者,购买者可以进行进行税抵扣。对于租房问题,同样牵扯到5%还是11%征税模式的选择,业主为了进项抵扣喜欢11%,租户为了省钱喜欢5%,那么问题来了,听谁的?
  **建筑业**
  建筑业营改增试行11%的税率,这点很容易想明白,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上游环节,试行一样的税率是正确的,同时也是营改增大环境下税负有可能上升的产业。
  供货商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保证建筑行业进行税抵扣的重要一环。还有一点是,建筑行业分包情况普遍,一个工程可能分包给不同的公司或者个人,很多分包商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要抵扣,只能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和房地产业一样,建筑业也有类似的“老项目”过渡政策。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发包)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3%征收率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由于涉及抵扣问题,建筑商会选择那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一些没有办法的材料供应商难免会降低价格做生意,整个供应环节出现降价的恶性竞争也不一定。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拿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的比例又占到多少呢?建筑行业的机械成本和材料成本占比不高,唯有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如果抵扣比例较低,自然不能达到减税的效果。
  申银万国研究报告称,建筑企业税负的核心因素是可抵扣比例(可以拿到增值税进项税的成本/总成本)。按照建筑企业平均15%的毛利率估算,可抵扣比例需要大于56%才可以达到减税的效果,毛利率越高,需要的可抵扣比例就越大。
  再者,建筑行业一般是垫款工程,如果不能卖出去,没有销项税的后,进行税也无法抵扣,这就是流转税的作用,没有流通,抵扣不成立,减税不成立。
  **生活服务业**
  其实生活服务业在上次营改增扩围的时候已经涉及到部分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业,本次营改增只是将生活服务业全部囊括到增值税的范围中。
  为了便于向非专业朋友解释,先上个例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营业税税率为5%,弱消费者花费100元购买某种服务,营改增前企业营业收入计100元,缴纳营业税税金5元,而营改增后,营业收入计100/(1+6%)=94.33元,缴纳增值税税金5.67元。
  消费者每消费100元,在增值税看来是消费了94.33元,同时要承担5.67的增值税。
  你会发现增值税缴纳的更多,不过,如果该企业同时取得其他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起销项税的话,会低于5块钱的税金,也就是缴税啥了,税负轻了。
  但是,根据以前的增值税经验,抵扣链条并不完善,且不说能够取得全部进项税发票,就算能够取得7成进行税发票就可以实现减税的目的。不过,一般能够拿到五成进行税发票的企业也不多见。
  当然,上面只是以前的情况,5月实行全面营改增就是为了完善抵扣链条,实现减税的目的。
  生活服务业大多是为百姓生活服务,这里面设计到很多的基础服务,包括一些刚性需求,大多数消费者都是用现金支付,而且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公司汽油、移动通讯费、办公用品等发票每月额度都有限制,而小企业小公司做惯了不用票的生意,突然来了增值税,确实不好接受。
  再举个例子:
  一个经营办公用品的个体户,多年来薄利多销。某天得到一个大客户的信任,对方将公司整年的办公用品消耗都报给他,满心欢喜啊,个体老板按照以前的习惯报价,加上量大,还给人家一个折扣。
  等到年底结算,大客户要求个体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才能结款。个体老板到税务局才发现,开专用发票要认定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发票要按照17%缴税,普通发票每月不过几千块税金,到了增值税上,17个点,不开票拿不到钱,开了票挣不到钱。
  大多数人需要了解的不用多,但是这条一定要知道:做惯了不开票生意的朋友,在和开票的交易对手做交易时,一定要将纳税成本考虑到报价里面去。
  **总结**
  上面提到了一般纳税人,根据资料,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是分为两部分:应税货物或劳务和应税服务,两部分税率不同,应税货物或劳务的税率是17%,应税服务的税率分为四种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营改增小规模企业税率由5%降到3%,而且月2万以下免税。增值税税率分17%,13%,11%,6%,0。多数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是6%这个档,0是出口货物,17%是最广泛的税率,交通运输业是11%。
  增值税的灵活度很高,100多页的营改增细则也不能说清楚,例如没有提到保险业的再保险问题等。
  各行业对“营改增”是欢迎的,因为扩大了可以抵扣的范围,属于变相减税。但对多数服务业来说占成本*5头的人力成本是不能抵扣的,所以税负提高成了必然。
  期待有更详尽的指导文件、地方操作细则出台,来打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博弈平衡。
  ▎本文作者milong,来源高顿网校(金融看客)。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高顿网校”(gaoduneclass),满满的会计实务干货,免费网课随心听。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保留此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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