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近日发布了关于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审计公告,审计结果显示,用于水污染防治的部分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并且一些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推进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将适时组织专项审计,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审计力度,推动各级政府改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悉,审计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15年10月到2016年1月对北京、天津、山西等18个省、直辖市的883个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各地都在加大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取得有效成果。但是审计结果也表明,有176.21亿元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中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无法按期开(完)工。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专家表示,为促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发展,未来对水污染防治项目审计有必要实现常态化。
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需从多方入手
据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从审计情况看,18个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看,18个省涉及的484个重点国控和省控断面中,2015年水质达标的有389个(占80%),其中III类及以上水质的断面数量从2011年的242个增加至322个,增加了33%;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数量从2011年的133个减少至77个,减少了32%。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我国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步,支持进步不可缺少的因素是资金的注入,但是进步并非意味着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到位,根据审计结果分析,相关资金使用绩效不高是影响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的原因之一。
通过审计结果可知,有176.21亿元的财政资金未能有效使用,其中包括139.37亿元存放于各级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还有财政部门滞留以前年度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4.22亿元超过2年;地方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闲置资金29.28亿元;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决策不当等造成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损失浪费2.69亿元;9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虚假申报资料、报大建小等方式套取资金6531.57万元。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认为,原因在于资金分块切割管理和管理链条过长以及工作不到位是造成资金绩效不高。目前,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涉及的6个专项,基本采取由省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分配到项目的方式管理,按项目的管理模式,造成资金下达到市、县后,地方政府因种种原因没有整合使用,加之项目立项等相关审批环节较多、耗时较长,资金监管还有一定缺失,影响了财政资金及时使用和发挥效益。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建议,提高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使用绩效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他表示,首先,应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区域间的协作对接,避免因进度不一致而影响整体效率;其次,需完善资金管理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方面的指导、审核及监管,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方式;最后,要完善项目审核机制,提高水污染防治项目质量,尽量减少因项目自身质量问题而导致资金浪费。
对症下药推进项目建设
审计报告不仅提到资金问题,并且从审计抽查情况看,项目建设和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水污染防治效果。至2015年底,有276个(占31%)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未按期开(完)工;有121个(占13%)已完工项目因市场变化、论证不充分等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在侯宇轩看来,为推进项目建设完工,在项目建设前应该做好项目进度规划工作和设备、人员、资金等资源准备工作;明确项目责任人,定期巡查项目,督促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水污染防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运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转变资金筹措模式,采用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缓解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对于审查结果的整改情况作出了说明,他表示,截至2016年4月底,18个省相关地方积极整改,各级财政部门已将未及时拨付的财政资金23.45亿元拨付到位,盘活使用以前年度滞留财政资金1.45亿元,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支出闲置的财政资金6.57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归还原资金渠道2.60亿元。同时,还推动45个未及时开工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开工建设,19个未及时完工项目已完工,促进13个已完工未发挥效益的项目正常达标运行。下一阶段,审计将继续跟踪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常态化
水是生命之源,我国对水资源的保护也是不遗余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措施下发时曾指出,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地。那么让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整落实,相关资金使用到位就成为必然,目前来看定时审计或将是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不二良方。
侯宇轩认为,未来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审计有必要实现常态化。我国水污染现象严重且有污染范围逐渐扩大、污染程度逐渐加深的趋势,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对水污染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状况等方面进行跟踪审计,能提高水污染防治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提高防治效率,更好地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
审计署资源环境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则表示,为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审计署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审计项目,并适时组织专项审计,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审计力度,推动各级政府改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