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答:首先,贵司的整个业务是甲供的建筑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规定,甲供工程的建筑服务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其次,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规定,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以,如果是甲供工程,该业务适用3%的征收率,且,计算销售额时可以扣除分包款。以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需要填写附表一当中的简易计税办法下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还需要填报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然后需要填报附表三中3%征收率的项目。
_________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销售额。
9.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七)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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