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年终奖金计税方式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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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企业 1 月发放,2 月申报收入的时候是否要报税?年终奖金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时,企业 1 月发放要如何计算税金?如果并入 1 月发放的工资一起计税,会导致此笔年终奖金在 1 月会缴税,而实际以其全年总收入扣掉保险和专项扣除后是不达到 60000 的。
答:根据描述和对政策的理解,企业 1 月实际发放了,2 月份报税,如果需要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描述的方式是对的,并入 1 月发放的工资一起计税,由于现在采用的是累计预扣预缴的方式,预缴的税款可以递到次月扣除。

实行的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原理和我们最熟悉不过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一致。

累计预扣法基本申报规则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 元/月*当前月份"
次年的 3-6 月还可以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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