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员工的劳务费还要代扣代缴申报吗?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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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我公司按月发放给一部分人 600 元劳务费,这些人在其他单位有工资薪金所得,那 2019 年我企业是否还继续给他们做代扣代缴申报?
答: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1 号第八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因此,
2019 年贵司发放劳务费,还是需要为个人预扣预缴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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