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来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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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表中涉及的凭证征税。其中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下,税目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上述列举范围中并没有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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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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