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存货盘点制度职责分工
1、厂长: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仓库、车间:负责仓库、车间物料盘点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4、副厂长: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存货盘点
1、存货盘点:每月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指挥同意方可。
3、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
存货盘点制度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
6、外协加工件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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