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什么时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答:当年参加考试并取得证书的,不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次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2、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当怎么办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答: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的规定:2008、2009年换新会计证的后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在吉林省会计网上先报最早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学完通过后再报次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以此类推直至学到当年培训。2008、2009年未换新证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予以作废。
3、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后,会计证书上是否进行标识:
答:按照吉林省财政厅的规定:自2012年起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合格后,在会计证书上不予贴条、盖章等。有需要证明或查看的:请到吉林省会计网上查看或打印继续教育情况。
4、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何时开展?
答:长春市每年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根据当年吉林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来确定。具体时间请查看“长春市会计网”或“长春市财政局网”上的通知。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每年什么时间截止?
答:长春市每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截止时间是根据当年吉林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再来确定。具体时间请查看“长春市会计网”或“长春市财政局网”上的通知。
6、会计证书年检和继续教育是一回事吗?
答:没有年检一说,按照《会计法》及会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两年进行一次复核登记。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长春市会计领军人才二期班录取学员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2-02 15:20:09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视频会 高顿教育 2014-12-02 15:19:57
-
国土资源局组织本系统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 高顿教育 2014-12-02 15:19:48
-
长春市大力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高顿教育 2014-12-02 15:19:39
-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启动 高顿教育 2014-12-02 15:19:2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