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人才培养规划,按照长春市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首届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经验,为做好启动实施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以各区所辖大型企业为重点,就会计人才培养需求情况进行调研,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着眼点,了解各城区、开发区所辖重点大型企业发展情况及会计人才的需求情况。重点把握企业现有的会计人员状况,会计人才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对会计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要求等,为科学、合理地选拔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完成调查工作,拟成立长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调查工作[*{a}*]小组。负责调查工作总体设计、工作调度等。
  组长:李继成 (副巡视员)
  副组长:杨天江(处长)
  成员:周锋(副处长)
  各区财政局主管会计管理工作的局长
 
  [*{a}*]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调查工作。
  主任:杨天江      处长
  副主任:周锋      副处长
  成员:敖颖全
  各区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三、调查内容
  长春市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拟改变以往以成绩为导向的人才选拔模式,改变“笔试、面试、考核”的选拔程序,重构以“能力、效益”为导向的人才选拔模式,调整选拔程序为“考核、笔试、面试”,把会计人才所在单位作为一个单独的因素进行考虑,主要培养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重点、大型企业的财会人员,更为突出人才选拔过程中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为此,整个调查工作主要了解掌握两项内容:
  (一)各区重点大型企业情况。以企业利税金额为标准,500万元以上企业为调研对象。掌握各城区、开发区内重点大型企业数量、行业、资产规模、发展速度等情况,了解企业发展目标、企业财会人员情况、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后备人员学历、职称、年龄等情况;
  (二)可纳入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人员情况。在各区重点企业财会人员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情况:一是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后备人员;二是年龄在43周岁以下;三是会计中级职称以上;四是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各区调查摸底阶段(2月25日至3月20日)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制定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调查表,并下发给各区财政局。各区财政局根据区内重点大型企业情况,发放并回收调查表,结合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目标,调查了解企业以及会计人才相关情况(对未在重点大型企业,但特别优秀的财务人员可由各区财政部门单独推荐),汇总本区情况并上报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实地考察阶段(3月20日至6月10日)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到企业实地进行考察。了解企业对会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对拟推荐人员的评价以及对拟推荐人员今后使用的计划或设想、对培养课程及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长春市财政局会计处根据各区调查摸底、实地考察两个阶段的工作,汇总各区、各企业对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各区重点大型企业的会计人才情况,向局党委汇报调查情况,并对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提出总体设计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人才资源是*9资源。人才是关系事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会计人才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区的重点大型企业的未来发展,关乎长春未来发展,是长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因此,对各区重点企业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要加强协作。此次调查是第二期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调度,各区财政局具体实施。各区一定要明确工作任务,财政局一把手负总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是一项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企业一定要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真实信息,推荐合格人员,提出科学意见,积极推进调查工作稳步推进。
  (三)要创造有力于人才成长的条件和环境。人才的成长依托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更依赖人才的成长。因此,各区要积极做好宣传和[*{c}*]工作,各企业要为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条件和环境,为人才作用的发挥提供位置和平台,推动企业和人才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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