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a}*]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审定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制订的《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能力框架》、《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教学计划》及“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训班”教学管理制度、办法等;
  二、负责指导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协调市财政局和会计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定期听取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汇报;
  四、负责向长春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a}*]小组汇报长春市会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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