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执行新会计制度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13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制定了《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中小学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并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考虑到有的新制度涉及执行单位较多,但主管部门已经组织培训学习,有的新制度涉及执行单位较少的实际情况,我局不再组织培训。各单位可在长春市会计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相关制度,自行组织学习。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与我局会计处联系(联系电话:89865607)。
 
  长春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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