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政府“乌鲁木齐之窗”网站公布了2013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从公布数据中显示,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成效显著
 
  收入预算执行方面: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及“营改增”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综合影响,全市财政收入继续实现历史性突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300亿元关口,增幅达19.8%,地方财政收入迈上400亿元台阶。从税收情况分析,全市税收收入完成266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四大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完成189.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2.8%,表明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有效带动财政收入结构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扶持力度,我市处于发展的*4机遇期,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2008年首次突破百亿元后,连续3年实现“三年翻一番”目标(2011年较2008年翻一番,2012年较2009年翻一番,2013年较2010年翻一番),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支出预算执行方面:通过科学统筹安排财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首先,集中财力办大事指导思想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全市集中100亿元财力用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外环路(西外环)改造提升、无物业管理小区综合改造、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资金23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城乡公用设施维护、安居富民和定居兴业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着力保障新增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重点社区和乡镇、重点村设施完善和数字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同时,调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和资金额度,发挥财政促发展职能作用。市本级当年增设服务贸易、战略新兴产业、微型企业创业、污染企业搬迁等专项资金,调整增加旅游、中小企业、外贸等专项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全年财政用于民生领域支出261.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1%,同比增长35.6%,民生15方面120件实事资金足全额保障。其中:教育支出59亿元,用于教育强区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亿元,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支出12.5亿元,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水平,保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开展。科技和文化体育支出12.4亿元,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完善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农林水事务支出20.1亿元,用于农田水利、百万肉羊(肉牛)生产体系和设施农业建设,支持推进农业农村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调节机制,2013年,我市安排“煤改气”运营补贴资金12.8亿元、天然气用气价格补贴资金3亿元、公交企业财政补贴资金3.5亿元和价格调节基金8,000万元等,保障供热、公交等重点公用事业运转,确保粮食、蔬菜、肉食储备和市场供应,落实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机制。
 
  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方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十项规定”有关要求,我市紧紧抓住预算管理这根主线,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在保障国家规定的各项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对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压缩5%以上,全年共完成总预算经费压缩额度5,500万元,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压缩额度1,697万元。参照市本级要求,各区县公用经费共压缩1,843万元。上述压缩后的经费均调整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方面支出。
 
  二、从公布的2014年总预算数据中,我们充分感受到全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支出亮点更加突出
 
  收支预算安排方面: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安排476.84亿元,增长1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0.2亿元,增长16%;地方财政支出计划安排517.64亿元,增长1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1亿元增长10.7%。今年,我市继续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市、区县两级100亿元以上财力已按要求落实到位。为确保还贷支出,今年我市安排政府还贷准备金预算70亿元,用于到期债务偿还,维护政府信用。在此基础上,今年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大幅增加,全年安排各类专项资金27.4亿元,较上年增长30%,进一步拓宽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综合举措。同时,对民生领域的重点资金也给予了重点保障。其中:煤改气运营补助资金由去年的5亿元增加至9亿元,各项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由5.2亿元增加至6.6亿元。正是通过多措并举统筹安排财力,从而掌握了预算安排的主动性,在坚持勤俭节约的基础上,使有限财政资金真正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产业优化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方面重点工作,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真正用在为民谋利的“刀刃”上。
 
  1-4月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推动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1.24亿元,同比增长30.9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6.91亿元,同比增长14.42%。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4个月保持稳定增长,为稳定全年增收形势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值得注意的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等政策因素综合影响,财政收入完成进度已呈现偏缓态势,4月份增幅环比有所收窄。
 
  1-4月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53.22亿元,同比增长26.69%,随着各项重点项目陆续开工,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市本级已累计拨付集中财力部分资金12.7亿元,用于推进西山路高架(二期)、克南高架道路东延、高铁新客站站房、村民集约化安置房、企业搬迁补偿等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在还贷支出方面,市本级已累计归还各类还贷资金24.2亿元,确保到期债务本息偿还。民生保障方面,全市用于民生领域支出81.4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42%,同比增长13.06%,有力推进我市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工作。我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占比已连续两年超过7成,民生支出增幅持续高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全面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民生优先、群众*9、基层重要的执政理念。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全面压缩
 
  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10,320万元,同比压缩13.59%。其中:公务接待费879万元,同比压缩8.91%;因公出国经费20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费用9,241万元,同比压缩14.26%。今年在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中,公务用车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原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费用,如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除黄标车淘汰更新、车辆报废更新外,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一律严格控制和压缩。为确保完成今年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一般性支出压缩目标,今年市本级对部门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均按压缩5%的比例安排,其中: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用7个项目的压缩比例在4%至10%之间,差旅费压缩比例*6,达到10%。
 
  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全面做好今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依法征收这一主线,加强收入组织工作。各征收部门要严格落实收入征管责任,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坚决不收“过头税”,强化税收征管的严肃性,确保应收尽收。同时,注重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多方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充分发挥财税杠杆职能,积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主动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关注总部经济实体引进,多方培植壮大财源,不断提升税收规模和质量,构建财政增收长效机制。
 
  (二)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性和调控力,今年起,我市将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和变更事项,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年初预算一经确定,除无法预见等特殊事项外,一律不得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支出以及一些政策性增支因素外,财政不再办理追加事项。同时,全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增强财力统筹能力,通过灵活调度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措施多方拓展支出渠道,确保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在支出管理中,政府重点项目投资、民生领域投入、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都将强化绩效管理原则,确保资金投入切实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财政体制方面,重点理顺市、区县两级政府收入划分和事权支出责任,强化区县政府职能,增强区县自我发展能力。在促进发展方面,不断完善财政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综合举措,围绕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加强财政保障。在财政改革管理方面,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资金管理配套措施,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同时,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近期,市本级64家一级预算单位均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分析工作,为下一阶段开展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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