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绩效办《关于我市部分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乌绩效办﹝2013﹞26号)文件要求,请全部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严明工作纪律,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安排,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二、值班人员按要求履行值班职责,值班期间全部在岗(包括周六、周日及社区值班)。
 
  三、处室加强组织管理,坚决杜绝“慵、懒、散、拖、贪”问题,强化岗位职责和效能意识,履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工作。
 
  我局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此项工作将与处室的满意处室考核挂钩,如被市绩效办检查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将追究相关处室的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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