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的繁荣,国家征之于工商业的税收也迅速增加,人民的税收负担也日益加重。商、周之时,课取皆以什一为率,这是符合当时生产发展水平的。但到春秋战国时期,什一税制被突破。史载鲁哀公因国内遭受饥荒,国家用度不够,问孔门弟子有若有无办法;有若教他用西周的“ 彻”法,即对土地征收十一的实物税。哀公说:我征十分之二的税还满足不了需要,什一税怎么能解决问题?在齐国,税率更高,农民的生产物,三分之二被用于交税,可见负担之重。关于这个问题,魏国李悝算过一笔账,他说:一个五口之家,耕种田地为一百亩,每亩地一年打一石半粮食,一百亩地打粮食一百五十石;用来交田租,按什一税率计算,为十五石;吃,平均每人每月一石半,则全家为九十石。剩余四十五石,每石折钱三十,计一千三百五十。社闾祠祭用钱三百,做衣每人用钱三百,五人一千五百,到此为止,已经亏四百五十钱。这还没有包括生病的医药费,死丧的埋葬费,亲友来往的礼物开支,以及国家的临时性征发。李悝算的账反映了战国时期农民在什一税率的情况下,已是入不敷出,而秦代农民的负担,比战国农民负担更重。董仲舒说秦之“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闹得民怨沸腾,二世而亡。汉代统治者接受秦亡的教训,减轻田赋,十五税一,后又减为三十税一,这对地主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但汉代人头税很重,口赋、算赋、户赋、力役更赋,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对农民来说,负担不轻。后期,因国家对农民榨取无度,加以灾荒连年,农民无以为生,导致反抗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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