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籍记载,适应国家职能的需要,夏代就开始设官分职,“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国家建立后,国家机构相应产生,这是十分自然的事。只是这时的国家不大,机构不完善,所以设官不多,一般是行政官兼理财政。发展到西周时期,分工渐细,职责才较明确。
 
  周代负责国家财政包括赋税征管工作的主要是地官司徒。大司徒总掌均平土地、区别各地产物、划分土地等级、制定赋税征收办法。小司徒协助大司徒执掌全国土地和户口,确定各地赋税数量。地官司徒的属官,据《周礼》记载有如下部门:
 
  载师:掌任土之法。即区分不同土地,如园廛、郊甸、漆林之类。按照土地的肥瘠和利用情况,分成等级,制定赋税。
 
  闾师:掌国中级四郊的人民、六畜之数,根据民力所能负担和国家全年的需要情况,按时组织征调。
 
  县师:掌对所管辖的邦国、肚鄙、稍甸、郊里等地区的夫家人民、六畜、车辇等进行检查,辨析各类数字的准确或错漏。
 
  遂师:根据国家对各遂(郊外地区)的政策法令,按时登记各家人口的变化,六畜、车辇的增减,征收赋税,调发劳役。
 
  廛人:征敛市肆的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交于泉府;凡屠宰者,敛其平角筋骨,入于玉府;凡市场是滞销货物,敛而入于膳府。即主宰各种财物的征收。
 
  角人、羽人、委人、司葛等,分掌山泽之赋。
 
  司关:掌关门货贿出入之征。
 
  此外,有内府、仓人、廪人主管国库及粮食的收支;司会、司书主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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