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及各直属单位:
 
  省直各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应于7月15日前上报“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会计信息表”、“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自查表”及“吉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汇总表”,原省财政厅指定的QQ邮箱号发生改变,现已变更为:2835500385@qq.com。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