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财政局“五个强化”提升财政监督水平:
  一是强化预算监督。围绕综合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推进预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选择交通局、检察院等27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公开工作,到2016年所有部门单位全部实现预算公开。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程监控的监督机制,经常性对账户统设、印鉴分管、指标分配、收入减免、存款余额等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内设机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高财政内部监督的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会计监督。从制度、方法、方式上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坚持日常会计监督与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相结合、上级和本级财政部门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重点检查企业的收入收益的完整性、成本费用的真实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涉税项目的合法性;对单位会计机构、会计帐薄、会计人员的合法性、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内部控制机制的可行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四是强化绩效监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确认、批复的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将绩效评价工作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和财政性收支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重点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资金、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项目实行进行跟踪问效,防止截留挪用。
  五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督。完善评审工作机制,加强对工程变更、新增项目的评审把关;强化评审工作责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对从现场测量、隐蔽工程认证到一审、二审、资料整理等每一项工作流程,都实行签字负责制。每季抽选2-3个评审项目进行再监督,及时公示项目评审结论,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以阳光促公正。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外在压力增加时,就应增强内在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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