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上班族居然都想过留加班凭据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27
  以下为高顿网校小编在2014年10月27日为大家编写的*7职场评论:60%上班族居然都想过留加班凭据
  “比加班更痛苦的是什么?天天加班!比天天加班更痛苦的是什么?天天无偿加班!”国庆长假前两天,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值班热线接到了20多个咨询加班费的电话。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一例有关节假日加班费的投诉。不过,有超过六成的人“从未想过”要保留加班凭据;虽有约三成的受访者想过保留相关凭据,但苦于“没有凭据可留”。假如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是否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呢?记者调查发现,选择“坚决维权”的仅占20%,多达80%的劳动者选择了放弃。
  一、无偿加班一览有言在先型
  凌洁在南京新街口一家美发店里打工,与老板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着:每周工作6天,平时轮休,节假日统一上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凌洁虽然也问过老板,但老板表示,这个是服务行业的规矩。10月1日,她咨询劳动监察支队值班热线后才得知,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及加班工资的约定是无效的,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
  二、考核任务型
  “5年来,我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平时周末都没有,什么小长假、黄金周是一概享受不到的……”从事销售工作的朱先生说,“我们公司有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每个月的标准都一样,不会因为这个月有假期就相应减少任务。为了完成任务通过考核,工资不被打折,我不得不在单位‘自愿’加班。”
  三、偷换概念型
  “放假前,老总就让每个部门排值班表。虽然国庆放7天假,但是我们公司规定,1到6号每个人要选两天值班,7号所有人上班,这意味着实际只有4天假期。”谢小姐在广告公司工作,昨天她咨询劳动监察值班热线时,才知道 “加班”和“值班”是有区别的。加班是劳动者除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外,还要针对“同一工作”额外付出一定的劳动;值班则不同,值班的内容一般与工作内容有较大区别,并不具有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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