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零月薪”是对现实的妥协

来源: 高顿网校 2013-05-07

  近日,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 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大学生求职心态更为现实,本科学历人群中愿意接受零月薪的比例达到20%,与去年的1.2%相比大幅攀升。一时,讨论大学毕业生“零月薪”帖子在网络上铺天盖地。
 

  就业压力巨大

  北方网网友闻天语说,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许多求职者为找到工作做出了不少妥协,“零月薪”只是其中的一种,媒体不应夸大,但也不应无视。更重要的是,需要反思求职者为何做出这种妥协。如果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有话语权,是否就不会对“零月薪”这类行为有这么高的容忍度。

  中安在线网友贺成指出,大学生容忍“零月薪”是对现实的一种无奈。而容忍“零月薪”比例甚之于往年,同样意味着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程度在加剧。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也蕴涵了太多的时代和个人悲情。
 

  “法律不能容忍”

  中国经济网网友冯兴指出,大学生零月薪并不是一个好的趋势,大学生愿意接受零月薪比例如此之高,不仅说明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更是一种对大学教育的嘲讽,一种对目前法律制度的嘲讽。

  大学生苦读寒窗十余年,父母更是含辛茹苦,甚至倾一家之财力供孩子读书,然而终于等到学子毕业之时,却收获不了“果实”,反而遭遇“零月薪”。零月薪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任由“零月薪”现象不断蔓延,大学生的价值如何体现?大学教育的价值又将如何体现?

  新华网网友江苏敬一言说,零月薪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便大学生能够容忍“零月薪”,接受企业不给工资的做法,但是用人单位不能雇佣大学生干活不发工资。新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 工 资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准”。即便大学生是试用期,法律也明确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给大学生发工资,已经触犯法律。可见,用人单位“零月薪”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现象和行为,大学生能够容忍,但是法律不能容忍。
 

  反思大学教育

  红网网友说,不知道有多少公司在想方设法地规避劳动力成本,还美其名曰在帮大学生找准定位。为什么接受零月薪?受调查者说:要看这个工作是否能有效提升能力、积累经验,或符合自己的兴趣爱好,有利于长远发展等。其实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当然有人会辩解刚毕业的大学生的水平和能力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那真该反思的是大学教育,而不是大学生本身。

  他说,“有利于长远发展”更是自欺欺人,有的单位会说新人要培训,培训后才能适应岗位需求,培训成本正好冲抵了大学生月薪,零工资甚至倒贴都是让新人成长,必须要交学费的。恐怕有这样想法或行为的用人单位也不要指望有什么长远可持续发展,想长远发展居然还吝啬人才培养成本,想增加竞争力连最起码的培训成本都不想出。纵观有点远见的大企业对新人培训的 投 入 都 很 大 方 , 给 新 人 “ 零 月薪”的单位如此短视,不尊重人才企业也难以长远发展,大学生切不可被洗脑、被“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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