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几点思考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作者:陈志建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国税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执法部门,如何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发挥其职能,建设和谐国税,是新形势下国税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一、当前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制约着和谐国税建设 (一)国税工作现实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税部门依法治税。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财政需求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给国税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对财政需求越来越大,而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财政的需要,增收的压力落在了税务部门。二是各地招商引资的“大政策”给国税部门依法治税带来了一定的困惑。虽然目前基本杜绝了地方违规出台税收政策现象,但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中还会自觉不自觉地打“税收牌”,给国税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题,在依法征税过程中有时和地方利益发生矛盾,造成税务部门工作的被动。三是综合治税环境与实际工作要求不适应。纳税人法制意识还普遍较低,偷逃骗税的方法和手段日渐翻新;社会综合治税机制还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综合治税需要的一些信息难收集、难应用。四是国税部门的管理理念、信息化建设发展速度超前于其他职能部门,造成数据不对接、不共享,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影响了国税工作质量。 (二)税收制度与征管措施之间的矛盾,把基层国税机关推上了“风口浪尖”。一是税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当前“四小票”的管理难度相当大,尤其是农副产品收购和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基层税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控,如果这两种发票与福利企业联系起来就更难管理;再如跨地区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税收管理,一方面缺乏充分和完整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另一方面涉及到地区间的利益调整,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二是征管机制和工作职责还不理顺。征收、管理、稽查、服务四者还有脱节现象,尤其是在一级稽查模式下,市区范围内基层局没有稽查机构,造成征、管、查三者衔接不畅;办税服务厅实体化后与其它业务科室及管理分局的工作流程不理顺,工作职责有交叉,权责划分不清。三是工作的高标准、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基层执法的风险。近年来我们系统内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办法,而这些办法有些要求标准大大高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仅加大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同时这些制度恰恰成了有关部门追究国税干部责任的直接依据,加大了基层执法风险。 (三)科学决策与低效执行之间的矛盾,成了制约国税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各级国税机关都制定出台了许多税收管理的好办法、好政策,但实际运行效果却不理想,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得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主观原因是主要的,但也有部分客观因素:一是制度缺乏科学性。一些制度的出台缺乏深入的调研,理想化、概念性的东西多,具体操作性、指导性的内容少,与基层实际脱钩;有的制度带有明显的部门分割痕迹,协调不够,缺乏全局性,容易造成“政策打架”或“制度空隙”。二是缺乏一套有效的抓落实的保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汇报代替落实”的问题。三是部分决策的出台缺乏充分的实践基础。上级政策管理的层次跨度过大,往往一竿子插到底,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中间管理层难以发挥作用,造成制度政策落实的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基层执行者素质相对较低,对政策的理解、认可、把握上还有差距,也影响了制度落实效果。 (四)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之间的矛盾,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整体工作的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政治工作在整体税收工作中呈淡化之势,对税收工作的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近几年抓业务工作多,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少,对社会变革影响干部思想的状况研究得不透,缺乏有效的教育和引导,系统上下没有形成全体干部职工认同的价值核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组织的凝聚力。二是体制不科学、机制不完善,对基层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带来了新困难。一些改革措施的出台对干部思想冲击过大,干部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在人事制度、劳动分配、教育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导致干部的思想状况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税收工作新形势不适应,工作不热情,干事缺激情,对事业无感情。三是近几年系统内的改革和创新举措过于频繁,征管、机构、人事改革步伐加快,有的干部不能正确理解,存在畏惧厌烦心理;加之部分领域改革对干部利益触及过大,改革力度与干部职工承受能力还不相适应。 二、正确把握和处理“五个关系”,努力推进和谐国税建设 当前,建设和谐国税就是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法治国税、效能国税、科技国税、文化国税”的目标,开创“执法准确规范,管理科学高效,队伍团结友爱,系统安定有为,征纳互信共赢”的和谐国税新局面。 (一)坚持质量与速度并进,依法组织收入,努力构建税收收入健康增长的长效机制。随着近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税收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就当前的形势分析,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宏观调控,各地经济发展逐步放缓。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就越要注意处理好税收收入“质”与“速”的关系。首先必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有税不收和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在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确保收入的质量,不能一味地强调增长速度或满足地方财政需求而影响收入质量、甚至出现收过头税的现象。其次要紧密关注经济发展动态,深入分析本地区的经济税收关系,依托经济的发展,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在税收上来,实现高质量下的科学、健康增长。 (二)坚持机制与素质并举,加强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国税发展的“瓶颈制约”。建设和谐、高效的国税机关,最紧迫的是要解决好当前国税系统人员紧缺、人才奇缺和机制僵化、活力不足的问题,正确处理完善机制与提高素质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坚持机制与素质并举的方针。一要积极探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的办法和途径。在目前基本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着眼于发挥干部潜能,推动能级向能绩、能效管理转变,建立科学的、人性化的考核体系和规范的用人制度,克服“以票定好坏”、“一考定终身”的考核和用人方式,把干部的“能”反映到工作的“质”、“绩”、“效”上来,使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最重要的依据,防止“考核结果供参考,干部使用靠选票”的做法,努力构建科学的干部管理新机制。同时,在当前干部使用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可对业绩突出,有理想、有抱负,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有计划的进行培养、深造,使其感受组织关怀,增强工作积极性。二要改进培训手段和方式,做到学以致用、学而能用、以用促学。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工作需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在培训方法上要考虑成人培训的实际,实现由理论灌输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转变,注重提高基本技能;在培训形式上做到短-中-长期相结合,短期培训学好基本功,中期培训练好高技能,长期培训提高执行力,使全体干部职工素质和技能在3-5年内能有一个大的提高。在培训范围上要立足于目前干部结构状况,扩大覆盖面,以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和全体干部的共同提高。在培训方式上要广开门路、广辟渠道,广泛采用学习型组织理念、文化管理理念等先进理念,通过思想上引导和环境的熏陶,增强干部的学习力。 (三)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完善征管机制,合理确立国税部门的治税思路。要正确处理执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能一强调服务就放松管理,也不能为了加强管理而降低服务质量,做到“管理之中有服务,搞好服务促管理”。一是坚持依法管理。要从依法治税、规范行政行为的高度抓好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树立“严格执法就是*4的服务”的思想,坚决防止因“行风评议”、“文明创建”而带来执法弱化倾向。二是坚持科学管理。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赢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满意,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以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为主导,为纳税人提供交互式、有效及时的纳税服务,将新政策宣传到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疑难问题辅导到位,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形成征纳互信、和谐共赢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落实与创新并抓,更新管理思想,切实建立符合国税实际的工作机制。抓好落实是对基层工作的基本要求。抓落实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的过程。基层国税部门落实上级部署必须做到吃透“上情”与掌握“下情”相结合,不应该一味地追求工作的创新而影响了基本工作的落实。当前首要的是更新国税系统上下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建立适合国税实际和时代特征的管理机制。在管理思想上,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全省“一盘棋”的大局中,承认各地在思想、人文、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差距,强调和尊重各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基层以一定的、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当的管理权,又利于基层管理者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在管理理念上,要在总结近年来推出的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能级管理和质量标准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种相对符合国税特点和时代要求的管理理念,在全省国税系统性形成共同的价值核心,避免各行其是。在管理方式上,应当改革已运行多年的以扣分为主的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以加分为主的激励式考核评价体系,释放基层的工作活力,鼓励基层大胆工作、抓落实、抓创新,使基层不因考核扣分而缩手缩脚、畏首畏尾。 (五)坚持环境与秩序并建,规范各方关系,积极创造推进依法治税的有利条件。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必须注重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一是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执行政策与服务经济建设、财政需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引导各级党委、地方政府领导能学习税收政策,支持国税部门依法治税。二是要加强部门配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最根本的在于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而不能仅仅依靠部门领导个人友情,有了一定的法律规范,使各个部门在处理税收问题时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三是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其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使各级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和护法,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四是在当前涉税违法犯罪形势还比较严峻的情况下,要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活动,集中力量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遏制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五是要全面整理、规范各级国税机关内部出台的一些约束基层加强管理、放手工作的管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归类,对一些目标过高不可行的文件,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防止这些制度成为干部职务犯罪的“陷阱”,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的执法环境。 作者单位:济宁市国家税务局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对于房地产征税问题的探讨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进一步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试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的实践与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对优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思考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