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纳税制度,打击避税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利益,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2)》,并对这份报告作出了相应的说明。
  预约定价安排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按照参与的国家税务主管当局数量,可分为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2012年度报告介绍了我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执行程序及实践发展情况,提供了2005年~2012年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的统计数据及分析,并对2012年度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情况和税务机关受理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时重点考虑因素等进行了说明。
  历经20余年的发展,我国国际税收和反避税管理的重点已从被动应对纳税人不遵从行为向主动引导纳税人遵从转变。2005年~2012年,我国共签署85个预约定价安排。其中,单边56个,双边29个。2012年,我国签署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数量超过以往任何年度,也远超过同年单边签署数量。
  这反映了纳税人更加重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希望通过双边协议解决在两个国家的转让定价问题,防止和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同时也说明我国税务主管当局更加积极推动双边磋商工作。
  从年度报告可以看出,我国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是有形资产购销,达成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有形资产购销占全部关联交易类型的65%,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以及提供劳务的比重分别为18%和17%.这表明,大多数申请预约定价安排的企业是生产制造企业,主要关联交易类型是有形资产的购销。但从受理与达成情况对比看,未来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其他关联交易类型的比重将大幅提高,更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和融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