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税负实际上反映的是一国一定时期内把多少资源用在提供公共福利上,公共福利水平与宏观税负率水平呈正比关系。因此,与其花力气探讨宏观税负率多少为宜,莫不如全面分析选择什么样的公共福利制度更务实。
当前,有不少人认为应该在降低宏观税负的同时提升公共福利水平,这和宏观税负的本质属性高度不对称,根本无法操作。此外,人们在反复发问:我缴的税费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怎么我的税费在增加,却没感到公共福利享用水平在提升?要讨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如何平衡宏观税负水平与公共福利水平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计算宏观税负的高与低。
上世纪60年代以后,发达经济体普遍走上了福利国家道路,具体表现就是建立了高税负、高福利制度框架。目前,我国的主流观点是加快提升公共福利水平,很多人甚至认为我国的公共福利水平要与发达经济体看齐。应该承认,提升公共福利水平是皆大欢喜的事,政府也在竭尽全力做这件事。但要看到,提升公共福利水平时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宏观税负率能否提升这个“瓶颈”。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口径测算,我国的宽口径宏观税负已达到30%。从发达经济体经验看,这是一个临界值,1965年前后,很多欧洲国家就是在这个数值起点上开始构建高福利国家,至40%左右时建成高福利国家,这个模板我国能复制吗?客观分析,结论是几乎不可能。
首先,人口大国公共福利水平和宏观税负提升难度大。统观全球,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人口大国的宏观税负率普遍低于人口小国,新兴经济体的宏观税负率普遍低于发达经济体。人口大国宏观税负率低于人口小国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越多,中、高收入阶层人数占总人口比重反而越低,这会直接抑制宏观税负率的上升。换一个角度看,同等福利水平,人口越多资金需求量越大。欧洲高福利国家只有几千万人口,当前人均财政支出超过1万美元。我国有13.6亿人口,如果要达到欧洲高福利国家的福利水平,那么,财政总支出至少需要13.6万亿美元,这意味着我国还要几十年的发展才能达到欧洲国家现阶段的福利水平。
其次,我国人均GDP状况不能支撑高税负、高福利。发达经济体是在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之后走向高税负、高福利道路的。欧洲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人均GDP就突破了1万美元,目前西欧国家普遍在3万美元以上。我国人均GDP目前在7600美元水平,相当于发达经济体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水平。人均GDP水平是税收增长的实际空间边界,只有人均GDP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税收增长才不至于影响投资和消费的正常增长。
高税负、高福利的道路走不通,并不意味着我国不能继续提高公共福利水平。如何实现这一政策目标?从我国国情看,主要是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以稳增长来确保财政收入正常增长。稳增长必须坚持走围绕壮大实体经济调结构的道路,税收增长要以结构调整为基础。二是以税制改革带动税收增长。目前关键是减税性改革和增税性改革并举,特别是要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和消费税改革。三是以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白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