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四大行业全部纳入营改增,标志着营业税将成为历史,也预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即将收官,这必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为中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基础。当时的改革主要是分设国税和地税两套机构,以两套征管机构划分了管理征收的税种,两套机构所征收的组织收入相对应为中央和地方收入。增值税作为*9大税种,确定了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原则,并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营业税则全部归属地方收入,由地税部门征收。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保证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调动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两个积极性。但是随着后来经济形势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第二产业快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导致以第二产业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收入规模远远大于以第三产业为征税对象的营业税,中央财政收入的增幅大于地方,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矛盾逐渐凸显。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从未间断。比如有较大影响的2008年“两税合一”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取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降低了内资企业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税制改革。另外,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于2009年初启动了增值税转型改革,就是将动产类固定资产设备纳入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范围,这是一项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主要是鼓励企业进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资。据当时专家测算,增值税转型年减税规模1200亿元左右。另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燃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小税种也相应进行了改革。但不管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增值税转型改革,都不及营改增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重大而深远。
首先,营改增从根本触及到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因为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之后,按照目前的增值税共享比例(中央75%,地方25%),地方财政收入将面临更大缺口,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更加突出。所以,营改增牵一发动全身,它的改革,必定牵扯到其它税种的改革,也牵扯到整个财税体制的改革。因此,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实际上标志着以营改增为起点,重新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关系的改革序幕已经拉开,其他税种的改革必须及时跟进,这就是营改增对整个财税体制乃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影响。
其次,营改增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起到牵引力的作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营改增的深远影响之一就是解决产业间税制不统一造成的不公平问题。营业税主要针对第三产业征税,道道征税,道道不能抵扣上一环节的税收,与增值税各环节征税、各环节扣税形成了鲜明对比。营业税制的这一征税方式决定了第三产业长期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当然也影响了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因为我国推动经济转型,重要方向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特别是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大力发展以双创为主的新业态、新产业,其中,新业态、新经济主要涉及新型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和制造业的智能化等。目前营改增全部落地,第三产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将彻底解决,其重大意义就是建立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最后,营改增涉及千家万户,其规模效应也是其它税收改革无法比拟的。增值税本身是我国*9大税种,加上营业税,两项税收合计将占到整个税收的57.18%(以2015年税收数据计算)。营改增完成,意味着今后我国增值税规模将超过全部税收规模的半壁江山。这样的税收规模对国家财政收入、对政府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也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营改增之后,由于营改增以所有的货物和劳务为征税对象,因此也牵扯到每一家每一户,对老百姓的重要影响不言而喻。数据显示,本次涉及到的营改增户数总数近1000万户,加上前面营改增涉及的592万户,营改增涉及到了近1600万户纳税人,占到全部内资企业2137.7万的74.8%,营改增完成也将实现减税规模11000亿元。这些数字所体现的规模效应在一项税制改革中是鲜见的。
当然,其本身的规模因素,今后增值税立法的推进、税制的简化、税率的降低,增值税税负的高低,都会与老百姓日常消费的货物和劳务产生联系,增值税对货物和劳务价格的影响,也将会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购买力水平等。好在,我国营改增秉承了减税的思路,在改革推进中,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个福音,因为不会因为营改增影响到第三产业货物和劳务的价格,通俗一点讲,老百姓吃饭、理发,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营改增多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