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扶贫资金审计情况。重点抽查了17个省的40个县。这40个县2013年至2015年收到财政扶贫资金109.98亿元,审计了50.13亿元(占45%)。从审计情况看,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有8.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或损失浪费。
这次审计的结果,不出预料的又是“问题相当严重”。为何每一次都是“问题相当严重”?为何每一次都没有“后果也很严重”?这说明一个问题,审计和追责是两张皮。问题审计出来了,审计署的任务也就完成了,至于说如何追责,则看其他部门的了。
审计部门指出问题后,涉及的地方开始行动起来,他们对被虚假冒领的资金进行追缴。可是追缴的结果却不尽人意,目前追回来的也就1422.6万元。被虚假冒领的是1.51亿元,被追缴来的却仅是1422.6万元,这中间的差距何其之大?
虚假冒领是很简单的事情,虚假的和冒领的,都能找到当初领取了这笔钱款的人。究竟是单位虚假冒领的,还是个人虚假冒领的,当初也都有出账记录,可以说,找到这1.51亿元被虚假冒领的资金并不困难,每一笔钱到了谁的手里,不需要福尔摩斯破案,只要地方政府顺着当时的单据找找“后账”就可以了,遗憾的是,当初违规发放的时候热热闹闹,如今需要追缴的时候却冷冷清清。
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就是追责不力导致的。假如审计部门审计出问题之后,必须做到“件件有回应”,谁发出去的钱就追究谁的责任,有多少追缴不回来,就依据追缴不回来的资金多少加大处罚力度,他们还会在追缴的时候走走形式,装装样子吗?
其实问题还可能更为严重。通过审计署的通报我们可以看出,这次审计并非是普遍性的审计,而是属于抽查性质的。从涉及的地方来说,只是审计了40个县,而中国有3000多个县,这样的审计显然不能代表全面。从涉及的审计范围来说,对扶贫资金的只是审计了50.13亿元,这与国家的扶贫投入数据是很遥远的。审计的区域不是全部,审计的金额不是全部,还有1.51亿元被虚假冒领了,那么如果全国县区都审计了,所有扶贫资金都审计了,是不是意味着被虚假冒领的资金会远远高于1.51亿元?
投资如此巨大,审计部门的工作量确实很大。但是鉴于扶贫资金的重要性,笔者以为审计这笔资金的时候,不能再搞抽查了,而应该是全面过堂,一个地方都不能少,一笔资金都不能少。贵州有一个地方的贫困户“一年只能吃一吃肉”,这个新闻当初很是火热,试问,是否也是扶贫资金被冒领导致的?
1.51亿被冒领的扶贫金为何难以追回?审计的归审计,查处的归查处,这两张皮何时能成为一张皮?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