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答:根据财税[2017]22号规定,2016年至2020年,担保赔偿准备金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税前扣除。贵司2019年年底责任余额为600万元,2020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6万元,超过的4w这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特别提醒:
该文件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是否延期执行需关注后续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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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六、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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