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服务的财税处理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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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个人借用公司的钱,并支付了利息。请问,企业是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另外,由于没有相关经营范围,如何开票?
答:企业贷款服务是指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对于贷款服务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适用 6%的税率。
财务费用一般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对于贷款收入我们建议最好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且另一方面其他业务收入增加后,作为年终汇算清缴广告费及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一部分,对企业所得税方面也能产生积极影响。
有关于发票开具的问题,目前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企业自行开具,对于超过营业范围的情形,我们理解公司贷款给个人实际上是一种临时性的经营行为,建议携带合同、利息收款记录、贷
款支付记录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申请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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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发[2016]36 号)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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