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例如我们销售商品,买一赠一(小样之类的),但是客户希望在发票上不体现赠品,这样的话我们这个小样是否需要缴税?
答:根据你描述的这种买赠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若是您客户不希望将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那这样的情况下,您的这个赠品只能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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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第二条第二款(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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