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财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229号)的精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和《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的要求,积极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工作。
 
  财政执法涉及会计基础信息化管理、财务收支管理、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等,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市财政局结案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计70件,其中:行政处罚10件、行政许可19件、其他行政执法41件。
 
  我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行为的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合理,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格式及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运转流程操作,未出现违纪、投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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