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原则。做到能本月本季完成的税收任务绝不拖到下月下季,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积极规划每月每季的税收任务,坚决做到不掉队、不拖后腿。
 
  二是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始终坚持抓早、抓紧、抓实的组织收入工作原则,把税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所和个人,形成“局[*{a}*]抓全局、科(所)[*{a}*]抓局部、人人都有任务指标”的工作局面。
 
  三是抓好税收分析预测。准确把握形势,掌控税源潜力,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逐步健全科学、稳定的收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收入运行质量,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四是落实“盯项目,促税收”的管理理念。重点税种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对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做到了心中有数,紧跟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由专人提供全程式、贴近式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做到“建设项目一立项,税收管理就跟上,工程项目一结束,税收收入就结清”。
 
  五是结合县经济发展趋势和税源结构的特点,抓好了重点税种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县地税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26,2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增收11,6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4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增收10,8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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