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税务局解析:车辆购置税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5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购车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2006年5月,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变化、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进行了修订。2009年,国家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刺激汽车消费,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购税税率由10%减至5%;2010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税率由5%调整为7.5%;2011年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税率恢复至10%。2001年至2011年,云南车辆购置税累计收入246.38亿元,2012年为5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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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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