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税务局解析: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25
  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是国税机关对重点企业税源情况进行的监管措施。主要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重点企业税源的变化情况,客观真实地了解国民经济运行态势,为组织税收收入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1999年11月和12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四川省和广东省分别对国税局和地税局就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和数据库软件培训,同时制定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重点税源企业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企业上年实际税收完成情况为依据,逐级确定重点税源户标准和名单。2000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合并国税局、地税局报表,对纳税人的监控改为按统一的纳税人纳税登记识别号进行统一管理;扩大监控范围,增值税纳税人为“两税”年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营业税纳税人为营业税年收入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截至2012年末,全省监控企业2852户。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实现较快增长,全年缴纳税收1228.95亿元(按国税征管范围统计),同比增长11%,其中增值税461.7亿元,增长6.6%;消费税582.13亿元,增长13.9%;企业所得税175.12亿元,增长13.8%。2012年2582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三税”占到我省国税“三税”收入的88.21%,其中增值税占比77.47%,消费税占比99.88%,企业所得税占比81.71%。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经济税收指标变动同期比较分析、行业(企业)税负测算分析、企业税收入库分析、企业欠税分析、税收与税源变化相关性分析、税收数据跨期稽核分析、综合征收力度测算分析、行业税负预警分析。
 
  尽管身处尘世,也要让自己出世几秒:
 
  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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