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资本:是直接投资还是先分配再投资
来源:
网校
2014-12-10
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所投资单位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有两种方式:一、子公司先分配,母公司又将等额资金再投资子公司,即“先分配再投资”方式。
二、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方式。
方式一的会计处理2011年1月1日,A公司以1:1的认股比例,现金出资800万元成为B公司的控股股东,B公司接受A公司投资后,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假设2011年,B公司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5万元;2012年6月1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B公司将2011年可供分配的利润125万元全部予以分配,A公司收到应得B公司的股利分配款100万元后,同日,A公司又将100万元股利款转增对B公司的投资。此外,A公司对B公司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A公司和B公司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业务,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2011年1月1日,A公司投资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万元。
2.2012年6月1日,A公司收到B公司分配的2011年股利款。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B公司)
100万元。
3.2012年6月1日,A公司再投资B公司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方式二的会计处理如果变换一种方式,即2012年6月1日,B公司将2011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25万元向全体股东以1:1的比例转增资本,A公司的会计处理将会怎样呢?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利润分配形式,等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利分配形式。也就是说,在被投资公司办理完毕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后,投资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在备查簿中登记所转增的股权数额及金额。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2011年1月1日,A公司投资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万元。
2.2012年6月1日,A公司不作账务处理。
3.2012年X月X日,A公司在B公司取得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工商登记之后,在备查簿中登记100万元的转增资本。
同样的股利100万元,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操作模式下,母公司是无法在损益表中确认投资收益的;也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所追加的投资成本,即所转增的投资额。
方案选择在目前状况下,如何选择子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方式呢?我们应该从母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选择不同的安排,以*5限度地契合母公司的经营目标,使得母公司的财务计量能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用。在选择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内容:1.如果母公司没有利润方面的要求,那可以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做成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董事会形成相关决议,公司完成注册资本验资及工商变更手续即可。
2.如果母公司有利润方面的要求,可以按照“先分配再投资”的模式操作,确保资金有流出,有流入,法律文档和手续健全,这样,就可以在母公司的损益表上计量一笔投资收益。
版权声明
二、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方式。
方式一的会计处理2011年1月1日,A公司以1:1的认股比例,现金出资800万元成为B公司的控股股东,B公司接受A公司投资后,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假设2011年,B公司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5万元;2012年6月1日,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B公司将2011年可供分配的利润125万元全部予以分配,A公司收到应得B公司的股利分配款100万元后,同日,A公司又将100万元股利款转增对B公司的投资。此外,A公司对B公司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A公司和B公司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业务,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2011年1月1日,A公司投资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万元。
2.2012年6月1日,A公司收到B公司分配的2011年股利款。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B公司)
100万元。
3.2012年6月1日,A公司再投资B公司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方式二的会计处理如果变换一种方式,即2012年6月1日,B公司将2011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125万元向全体股东以1:1的比例转增资本,A公司的会计处理将会怎样呢?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利润分配形式,等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利分配形式。也就是说,在被投资公司办理完毕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工商登记手续后,投资企业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在备查簿中登记所转增的股权数额及金额。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1.2011年1月1日,A公司投资B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B公司)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万元。
2.2012年6月1日,A公司不作账务处理。
3.2012年X月X日,A公司在B公司取得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工商登记之后,在备查簿中登记100万元的转增资本。
同样的股利100万元,在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操作模式下,母公司是无法在损益表中确认投资收益的;也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所追加的投资成本,即所转增的投资额。
方案选择在目前状况下,如何选择子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方式呢?我们应该从母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选择不同的安排,以*5限度地契合母公司的经营目标,使得母公司的财务计量能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用。在选择方案时,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内容:1.如果母公司没有利润方面的要求,那可以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做成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董事会形成相关决议,公司完成注册资本验资及工商变更手续即可。
2.如果母公司有利润方面的要求,可以按照“先分配再投资”的模式操作,确保资金有流出,有流入,法律文档和手续健全,这样,就可以在母公司的损益表上计量一笔投资收益。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