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调整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来源:
网校
2014-12-1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1号)精神,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我局自行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承诺书》
纳税人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再向税务机关进行关于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不再提交《承诺书》。
纳税人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成功后,不再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但应当完整保存经税务机关签名的电子申报回执和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
纳税人未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
二、修订《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为规范欠税公告信息核实工作,统一文书式样与格式,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635号)附件3《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三、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试行取消纸质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9〕13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635号)附件3《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略)
1.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2.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调整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版权声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1号)精神,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我局自行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承诺书》
纳税人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不再向税务机关进行关于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不再提交《承诺书》。
纳税人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成功后,不再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但应当完整保存经税务机关签名的电子申报回执和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
纳税人未通过数字证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
二、修订《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为规范欠税公告信息核实工作,统一文书式样与格式,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635号)附件3《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三、本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试行取消纸质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9〕135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635号)附件3《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略)
1.欠缴税款事项告知书
2.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调整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