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与国土资源部加强合作以信息共享助推税收和土地管理水平双提升
来源:
网校
2014-12-10
经过税务部门和国土部门共同努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今年2月底,税务部门依托土地部门提供的信息,发现面积不实或未申报的应税土地14万余宗,增加应税土地面积6亿平方米,查补税收56亿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37亿元、房产税等其他相关税收19亿元。17个试点地区查补城镇土地使用税超过上年该项税收收入的10%,浙江金华、青海西宁、陕西安康分别占到本地区上年该项税收收入的44%、42%、34%。
“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还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引导纳税人自觉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同时,有助于国土部门查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试点以来,仅河北沧州国土部门就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核实4宗闲置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促进土地合理节约使用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部分纳税人少报、瞒报应税土地的现象虽时有发生,但税务部门因为缺少完整准确的土地信息,难以核实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税源底数不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2009年,国土部门利用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2009年完成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面更新了城镇地籍信息并形成了电子地籍图。部分税务部门以此为依托,全面比对纳税人申报的土地信息,查出了大量漏征漏管土地,不仅摸清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还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源全覆盖、可视化管理。国土部门则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实地核查信息,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鉴于信息共享对提高双方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201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税务部门依托国土部门提供的地籍信息全面控管土地税源,国土部门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源信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确定1~2个试点市(区),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6月份,双方共同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动员培训220多名试点地区人员,讲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难点问题解决办法。税务总局还将试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国土资源部则将试点作为推广地籍成果应用的重要突破口,双方定期互通情报,协商安排重要工作,成立联合调研组开展了督导检查。
各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和国土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商定试点方案,明确信息共享内容和方式、部门配合机制和工作保障措施,形成了政府领导下的税务与国土共同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土地税收征管质的飞跃,探索出部门协作双赢的新路子。
据介绍,近期税务总局将与国土资源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今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确保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双方还将研究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控管长效机制,尽快在全国推广,让“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取得更大成效。
版权声明
“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还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有利于引导纳税人自觉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同时,有助于国土部门查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试点以来,仅河北沧州国土部门就利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核实4宗闲置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促进土地合理节约使用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部分纳税人少报、瞒报应税土地的现象虽时有发生,但税务部门因为缺少完整准确的土地信息,难以核实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税源底数不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2009年,国土部门利用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2009年完成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面更新了城镇地籍信息并形成了电子地籍图。部分税务部门以此为依托,全面比对纳税人申报的土地信息,查出了大量漏征漏管土地,不仅摸清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还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源全覆盖、可视化管理。国土部门则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实地核查信息,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行为,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鉴于信息共享对提高双方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201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税务部门依托国土部门提供的地籍信息全面控管土地税源,国土部门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源信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要求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确定1~2个试点市(区),并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6月份,双方共同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动员培训220多名试点地区人员,讲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难点问题解决办法。税务总局还将试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国土资源部则将试点作为推广地籍成果应用的重要突破口,双方定期互通情报,协商安排重要工作,成立联合调研组开展了督导检查。
各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和国土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商定试点方案,明确信息共享内容和方式、部门配合机制和工作保障措施,形成了政府领导下的税务与国土共同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了土地税收征管质的飞跃,探索出部门协作双赢的新路子。
据介绍,近期税务总局将与国土资源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今后工作,加强检查督导,确保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双方还将研究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控管长效机制,尽快在全国推广,让“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取得更大成效。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