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研发项目人工费用分配标准的确定
来源:
网校
2014-12-10
某税务师事务所受甲公司委托,对2013年研发费用专项审核。
甲公司为船舶制造业。2013年度发生的两个研发项目中,A项目于2012年10月取得市科技局确认书,研发期限2012年1月~2013年12月,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C项目未向科技局申请确认。
审计人员查阅2012年度A、C研发项目资料,其预算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500万元。“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明细账归集人工费500万元,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预算金额比例计算,A、C项目应分配人工费用 125万元、375万元,占各项目预算的25%。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已剔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国税局2012年企业所得税复审结论,A、C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异常。审计人员初步判断,甲公司2012年归集和分配的人工费用,在审核2013年研发费用时可作参考。
甲公司2013年归集研发人员人工费用650万元,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64万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因此A项目按标准分配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加计扣除时不需纳税调整。
2013年A、C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1500万元,占当年总预算的40%和60%。A、C项目应分配人工费用260万元、390万元,占各项目预算的26%.但“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上反映A、C人工费380万元、270万元,占预算的38%和18%。A项目分配人工费用差异数=380-260=120(万元)。财务人员解释,2013年人工费用分配标准由预算比例法调整为预算工时比例法。但企业未能提供A、C项目工时预算资料。注册税务师认为,2013年A项目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会计处理一致性原则,2013年仍应按预算比例法分配人工费用,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变更的分配方法更合理,否则将发生税务风险。管理层同意将A项目多分配的120万元纳税调整,税前加计扣除人工费用金额=260×50%=130(万元)。
版权声明
甲公司为船舶制造业。2013年度发生的两个研发项目中,A项目于2012年10月取得市科技局确认书,研发期限2012年1月~2013年12月,预算总金额1500万元。C项目未向科技局申请确认。
审计人员查阅2012年度A、C研发项目资料,其预算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500万元。“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明细账归集人工费500万元,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预算金额比例计算,A、C项目应分配人工费用 125万元、375万元,占各项目预算的25%。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已剔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国税局2012年企业所得税复审结论,A、C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异常。审计人员初步判断,甲公司2012年归集和分配的人工费用,在审核2013年研发费用时可作参考。
甲公司2013年归集研发人员人工费用650万元,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64万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因此A项目按标准分配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加计扣除时不需纳税调整。
2013年A、C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1500万元,占当年总预算的40%和60%。A、C项目应分配人工费用260万元、390万元,占各项目预算的26%.但“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上反映A、C人工费380万元、270万元,占预算的38%和18%。A项目分配人工费用差异数=380-260=120(万元)。财务人员解释,2013年人工费用分配标准由预算比例法调整为预算工时比例法。但企业未能提供A、C项目工时预算资料。注册税务师认为,2013年A项目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会计处理一致性原则,2013年仍应按预算比例法分配人工费用,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变更的分配方法更合理,否则将发生税务风险。管理层同意将A项目多分配的120万元纳税调整,税前加计扣除人工费用金额=260×50%=130(万元)。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