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务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步解读
来源:
网校
2014-12-10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帮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12]4号),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税收政策是规范税收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依据之一。税收政策的解读,是对税收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
关于税收政策解读的范围,《通知》要求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按照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解读。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采取“公告”形式对外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必须进行解读。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与外部门联合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要在与外部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文件解读稿的起草工作。主办单位的综合处室要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稿的审查。对于应解读而没有解读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部门在合法性审查时予以退回补充解读。仍没有解读的,办公厅(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
(二)其他税收文件根据需要解读。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税收文件根据其是否涉及纳税人、是否需要广泛知晓、是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等情形,由主办单位确定解读与否。对需要解读的,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在文件运转中,政策法规部门和税收宣传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而没有解读的,可提请主办单位补充解读;意见不一致的,提请主管领导审定。
版权声明
《通知》明确,税收政策是规范税收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依据之一。税收政策的解读,是对税收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
关于税收政策解读的范围,《通知》要求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按照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解读。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应采取“公告”形式对外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必须进行解读。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规范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与外部门联合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要在与外部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文件解读稿的起草工作。主办单位的综合处室要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稿的审查。对于应解读而没有解读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部门在合法性审查时予以退回补充解读。仍没有解读的,办公厅(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
(二)其他税收文件根据需要解读。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税收文件根据其是否涉及纳税人、是否需要广泛知晓、是否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等情形,由主办单位确定解读与否。对需要解读的,解读稿由主办单位的起草处室按照公文运转流程,与税收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在文件运转中,政策法规部门和税收宣传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而没有解读的,可提请主办单位补充解读;意见不一致的,提请主管领导审定。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