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竣工仍耗钢材跟踪追击挖出偷税
来源:
网校
2014-12-10
案例
某税务检查组至甲房产开发公司例行检查。进点甲公司后,检查组邢组长先对甲公司近三年来所开发项目的地段、资金来源、结构类型、开发规模、开竣工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方式及盈利等多方面的情况做了了解,基本摸清了甲公司近三年来的开发经营情况。尽管甲公司账面对各开发项目从前期费用的核算,到材料采购、再到开发成本及费用的分配,最后到竣工决算及销售的反映都较为清晰,这让邢组长虽产生了很高的信任感,但是,由于甲公司近三年来的盈利水平一直偏低,邢组长对此又有一丝疑惑,如何解开疑惑自然成了邢组长的心病。邢组长先后检查了可能存在的以商品房抵工程款、用收款收据收取车库和门面房售房款等许多开发公司常见的截留收入问题,但均未发现疑点,再联想到近两年来当地税务机关狠抓了销售房屋不开票少开票的问题,觉得甲公司从销售源头上截留收入降低税负的可能性不大,于是,邢组长决定将检查重点放在对各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上,特别是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及前后期费用的分摊。
邢组长首先深入了解了账面对各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情况,发现甲公司对这方面的控制都较为严格,应该具备的各种原始凭证及应该履行的审批手续等都一应俱全,检查了相关会计账簿、凭证后均未发现疑点。接着,邢组长又向甲公司索要了在被检查年度竣工的两大工程的决算报告,看了很长时间,尽管能够看懂一些内容,但苦于没有学过工程施工和工程决算知识,无法分析和判断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邢组长对此并不着急,而是凭着多年的检查检验,把两大项目决算报告中有关钢材、混凝土、空心砖三大主要材料的金额全部做了摘录,邢组长知道仅是这些情况还不能说明问题,他立马打电话请教懂得相关知识的一专家型朋友,请其帮助分析同结构同类型开发项目上述三大耗材的耗用比例,同时又结合从因特网上搜索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在朋友的指点和帮助下,很快分析并判断出两大项目中钢材的耗用比例明显偏高,于是,邢组长决定专门检查钢材的购进和耗用。
接着,邢组长请检查人员将两大工程所购进和耗用钢材的情况全部做了摘录,从购买日期、经办人、购货合同、供货单位、发票号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钢材的入库和领用日期、工程开竣工日期等都一一做了序时记录,形成了整整两大张统计表。通过对统计表的仔细分析,邢组长发现前后两大工程耗用的*10同一批次钢材存在三大异常:一是没有签订购销合同,而其他批次均有;二是供货方与其他同规格钢材的供货方不一致,其他各批次同规格的钢材均系向同一单位采购;三是该批钢材的采购经办人与其他钢材的经办人不一致。三大疑点促使邢组长再次仔细分析并查看了统计表,很快又发现一异常情况,该批钢材的领用日仅比前一工程的竣工日早一个多月,且领用日和入库日均为发票日同一天。为何竣工前一个月还在领用大量钢材?这更加大了对该批钢材真实性的怀疑,难倒是办理补领手续?邢组长决定重点核实该批钢材的采购和领用情况。果不其然,经与对该批钢材负责“采购”和“领用”两签名人员的约谈和核实,情况终于水落石出,甲公司该批价值618万元的钢材系虚假购入。
原来,由于当地税务部门加大了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环节的控制,使得开发企业通过隐瞒销售收入降低利润减轻税负的手法变得很困难,于是,甲公司决定改变偷税策略,采取增加成本、费用的方法,但又考虑到费用是税务部门检查的重点,而工程耗用的材料成本税务人员基本不查,就是检查也往往仅是核对一下工程决算总额,于是采取了虚开钢材发票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法,但由于开票日期已接近前一期工程的尾声,甲公司不得不匆匆忙忙在该期工程即将结束时“领用”该批虚购钢材,从而露出了破绽。最终,甲公司因虚列成本隐瞒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而被补税、罚款。
分析
上述案例给检查人员一大启发,即在每次检查工作全面展开之前,检查人员不能一到被检查企业打开账簿就查,一定要先行充分了解被检查企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不仅要充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会计核算及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情况,而且还要尽可能根据了解的情况分析和判断出企业很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舞弊手段,特别是在上述环境下企业很可能采取的各种偷税手段及降低税负的情形,并据此决定采取针对性的检查方法以揭示偷税及判断税负降低的合法性,检查一定要做到有的放矢。如上述案例中,检查人员在先行对甲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做了全面、充分的了解后,又对甲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纳税情况做了了解和分析,在排除了利用隐瞒收入偷税的可能性后得出判断,将检查重点放在对各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上,特别是费用的真实性及前后期费用的分摊。但在此后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中,检查人员又发现甲公司在开发项目临近竣工前一个多月,其账面仍反映领用了一笔大额钢材的异常情况,由此让检查人员抓住了狐狸尾巴,由此跟踪追击挖出了甲公司先虚假购进钢材再分摊至前后两期开发工程,隐瞒618万元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的大问题。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版权声明
某税务检查组至甲房产开发公司例行检查。进点甲公司后,检查组邢组长先对甲公司近三年来所开发项目的地段、资金来源、结构类型、开发规模、开竣工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方式及盈利等多方面的情况做了了解,基本摸清了甲公司近三年来的开发经营情况。尽管甲公司账面对各开发项目从前期费用的核算,到材料采购、再到开发成本及费用的分配,最后到竣工决算及销售的反映都较为清晰,这让邢组长虽产生了很高的信任感,但是,由于甲公司近三年来的盈利水平一直偏低,邢组长对此又有一丝疑惑,如何解开疑惑自然成了邢组长的心病。邢组长先后检查了可能存在的以商品房抵工程款、用收款收据收取车库和门面房售房款等许多开发公司常见的截留收入问题,但均未发现疑点,再联想到近两年来当地税务机关狠抓了销售房屋不开票少开票的问题,觉得甲公司从销售源头上截留收入降低税负的可能性不大,于是,邢组长决定将检查重点放在对各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上,特别是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及前后期费用的分摊。
邢组长首先深入了解了账面对各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情况,发现甲公司对这方面的控制都较为严格,应该具备的各种原始凭证及应该履行的审批手续等都一应俱全,检查了相关会计账簿、凭证后均未发现疑点。接着,邢组长又向甲公司索要了在被检查年度竣工的两大工程的决算报告,看了很长时间,尽管能够看懂一些内容,但苦于没有学过工程施工和工程决算知识,无法分析和判断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邢组长对此并不着急,而是凭着多年的检查检验,把两大项目决算报告中有关钢材、混凝土、空心砖三大主要材料的金额全部做了摘录,邢组长知道仅是这些情况还不能说明问题,他立马打电话请教懂得相关知识的一专家型朋友,请其帮助分析同结构同类型开发项目上述三大耗材的耗用比例,同时又结合从因特网上搜索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在朋友的指点和帮助下,很快分析并判断出两大项目中钢材的耗用比例明显偏高,于是,邢组长决定专门检查钢材的购进和耗用。
接着,邢组长请检查人员将两大工程所购进和耗用钢材的情况全部做了摘录,从购买日期、经办人、购货合同、供货单位、发票号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到钢材的入库和领用日期、工程开竣工日期等都一一做了序时记录,形成了整整两大张统计表。通过对统计表的仔细分析,邢组长发现前后两大工程耗用的*10同一批次钢材存在三大异常:一是没有签订购销合同,而其他批次均有;二是供货方与其他同规格钢材的供货方不一致,其他各批次同规格的钢材均系向同一单位采购;三是该批钢材的采购经办人与其他钢材的经办人不一致。三大疑点促使邢组长再次仔细分析并查看了统计表,很快又发现一异常情况,该批钢材的领用日仅比前一工程的竣工日早一个多月,且领用日和入库日均为发票日同一天。为何竣工前一个月还在领用大量钢材?这更加大了对该批钢材真实性的怀疑,难倒是办理补领手续?邢组长决定重点核实该批钢材的采购和领用情况。果不其然,经与对该批钢材负责“采购”和“领用”两签名人员的约谈和核实,情况终于水落石出,甲公司该批价值618万元的钢材系虚假购入。
原来,由于当地税务部门加大了对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环节的控制,使得开发企业通过隐瞒销售收入降低利润减轻税负的手法变得很困难,于是,甲公司决定改变偷税策略,采取增加成本、费用的方法,但又考虑到费用是税务部门检查的重点,而工程耗用的材料成本税务人员基本不查,就是检查也往往仅是核对一下工程决算总额,于是采取了虚开钢材发票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法,但由于开票日期已接近前一期工程的尾声,甲公司不得不匆匆忙忙在该期工程即将结束时“领用”该批虚购钢材,从而露出了破绽。最终,甲公司因虚列成本隐瞒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而被补税、罚款。
分析
上述案例给检查人员一大启发,即在每次检查工作全面展开之前,检查人员不能一到被检查企业打开账簿就查,一定要先行充分了解被检查企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不仅要充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会计核算及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情况,而且还要尽可能根据了解的情况分析和判断出企业很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舞弊手段,特别是在上述环境下企业很可能采取的各种偷税手段及降低税负的情形,并据此决定采取针对性的检查方法以揭示偷税及判断税负降低的合法性,检查一定要做到有的放矢。如上述案例中,检查人员在先行对甲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做了全面、充分的了解后,又对甲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纳税情况做了了解和分析,在排除了利用隐瞒收入偷税的可能性后得出判断,将检查重点放在对各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上,特别是费用的真实性及前后期费用的分摊。但在此后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中,检查人员又发现甲公司在开发项目临近竣工前一个多月,其账面仍反映领用了一笔大额钢材的异常情况,由此让检查人员抓住了狐狸尾巴,由此跟踪追击挖出了甲公司先虚假购进钢材再分摊至前后两期开发工程,隐瞒618万元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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