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税明确增值税政策执行中10项问题
来源:
网校
2014-12-10
近期,四川省国税局发布《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明确了将增值税政策执行中的10项问题。
公告明确,关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又销售其它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划分问题。公告指出,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与其它增值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对确实不能分别核算的,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收入或实际成本的比例确定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能明确划分时,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核定问题。公告提到,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其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新版通用机打发票的问题。公告提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向城乡居民个人(不包括有证或无证的个体经营者)和非经营性单位收购废旧物资时,可自己开具新版通用机打发票;向城乡居民个人和非经营性单位以外的单位收购废旧物资,应按规定向销货方索取发票。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的退税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9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操作,纳税人可选择办理退税或在以后的申报纳税期中抵减其应纳税额的方式,但需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其他内容请查阅中国税网地方法规库。
版权声明
公告明确,关于一般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又销售其它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划分问题。公告指出,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与其它增值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对确实不能分别核算的,按照增值税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收入或实际成本的比例确定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能明确划分时,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核定问题。公告提到,参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其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新版通用机打发票的问题。公告提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向城乡居民个人(不包括有证或无证的个体经营者)和非经营性单位收购废旧物资时,可自己开具新版通用机打发票;向城乡居民个人和非经营性单位以外的单位收购废旧物资,应按规定向销货方索取发票。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预缴税款的退税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9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操作,纳税人可选择办理退税或在以后的申报纳税期中抵减其应纳税额的方式,但需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其他内容请查阅中国税网地方法规库。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