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资料报送制
来源:
网校
2014-12-10
为了提高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大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力度,近日,河南省国税局下发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资料报送制度的通知》(豫国税函[2010]152号,下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定期采集重点税源企业信息,强化数据信息应用分析。
通知指出,按照“分级确定、逐层监控”的原则,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分为省、市、县三级。其中,省局监控重点税源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确定为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在5000万元以上;跨区域总分支机构。
通知明确,重点税源企业须根据其税款缴纳方式,按期(月或季)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指标信息表(按填报时间分为两种格式;按企业类型分别适用于一般企业和金融企业表);工业企业产品信息表(按季报送);工业企业原材料信息表(按季报送);企业所得税指标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当期企业所得税完成指标与同期变化情况;收入、成本、费用项目增减变化原因分析;工业企业因原材料消耗量、原材料价格、产量、产品价格与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须说明具体原因及对当期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成本费用摊销方法发生改变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应在分析报告中单独予以说明。通知强调,自2010年7月份起,凡属于省控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应于每一月(季)终了后3日内,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将资料上报省局。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大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上报资料的分析应用,将重点税源所得税完成情况分析作为所得税收入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月(季)度核查分析重点:比对企业纳税申报与财务报表指标的差异,比对企业申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与财务报表指标关系,企业申报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环节申报收入的异同,应纳所得税与同期的增减变化。年度核查分析重点:比对核实企业申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纳税调整事项、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应纳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等主要项目,分析说明上述项目与同期变化及原因;比对企业税前扣除工资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申报情况、企业申报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环节申报收入情况。
版权声明
通知指出,按照“分级确定、逐层监控”的原则,需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分为省、市、县三级。其中,省局监控重点税源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确定为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在5000万元以上;跨区域总分支机构。
通知明确,重点税源企业须根据其税款缴纳方式,按期(月或季)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指标信息表(按填报时间分为两种格式;按企业类型分别适用于一般企业和金融企业表);工业企业产品信息表(按季报送);工业企业原材料信息表(按季报送);企业所得税指标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当期企业所得税完成指标与同期变化情况;收入、成本、费用项目增减变化原因分析;工业企业因原材料消耗量、原材料价格、产量、产品价格与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须说明具体原因及对当期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企业成本费用摊销方法发生改变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应在分析报告中单独予以说明。通知强调,自2010年7月份起,凡属于省控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应于每一月(季)终了后3日内,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将资料上报省局。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大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上报资料的分析应用,将重点税源所得税完成情况分析作为所得税收入分析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月(季)度核查分析重点:比对企业纳税申报与财务报表指标的差异,比对企业申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与财务报表指标关系,企业申报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环节申报收入的异同,应纳所得税与同期的增减变化。年度核查分析重点:比对核实企业申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纳税调整事项、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应纳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等主要项目,分析说明上述项目与同期变化及原因;比对企业税前扣除工资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申报情况、企业申报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环节申报收入情况。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账面浮盈税” 纯属子虚乌有 2017-02-17
-
一则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案例 2017-01-19
-
基本建设会计涉税业务处理 2016-06-08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2016-03-09
-
各地纷纷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至2万元 2014-12-10
-
实例反思:留存收益折股是否征税 2014-12-10
-
旅店饮食业纳税人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缴增值税 2014-12-10
-
财政部全面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014-12-10
-
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出炉 2014-12-10
-
国务院: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 2014-12-10
-
京津冀税收协作会议暨合作框架协议签字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集装箱有关退(免)税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4-12-10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 2014-12-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12-10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4-12-10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12-10
-
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目录梳理表 2014-12-10
-
精研细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规 2014-12-10
-
“名义”股东分红仍需代扣个税 2014-12-10
-
没收或强令销毁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4-12-10
-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注意事项 2014-12-10
-
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更合理 2014-12-10
-
企业向个人赠送车辆双方如何缴税 2014-12-10
-
“三小”纳税人 判断标准各不同 2014-12-10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