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3月14日是地税机关向国税机关移交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的时间节点。根据税务总局提出的管户交接工作要求,各地税务机关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早筹划、早部署,国地税通力配合,夯实技术保障,顺利实现试点纳税人信息的有序交接。
提前分析主动汇报
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各地税务机关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山东省国税局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共同商议营改增有关问题,并向副省长孙伟作专题汇报,得到省政府大力支持。
湖北省国税局、地税局在*9时间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目前,两局已分别拟定实施方案,明确100多项具体推行工作的责任单位、工作内容、完成时限与质量标准。3月14日,省地税局完成向省国税局移交42万户营改增纳税人信息任务。
西藏国税局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得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高度肯定。丁业现批示:实施方案科学、务实、可行,营改增工作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国税局工作扎实、准备充分,望抓好落实。
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提前沟通,共同开展政策分析,了解研判营改增对四大行业产生的政策效应以及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并联合财政厅在地方两会前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关于全省四大行业营改增基本情况及对本省经济影响分析的报告》。
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配合财政局起草《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报告》《青岛市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积极配合青岛市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
充分沟通主动对接
加强国地税协作配合
距离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国税、地税机关充分沟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纳税人资料移交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天津市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召开三局“一把手”联席会议,商定共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共同做好企业数据移交、共同搞好发票过渡衔接、共同部署动员、共同开展政策辅导和宣传、共同起草报告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共同开展政策效应分析7项措施。据统计,天津市已完成19.9万户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
河北省国税局根据省地税局提供的营改增纳税人信息,开展典型企业调查,制定收入影响测算方案,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结构性减税效应分析提供参照。3月14日,河北省地税局已向省国税局移交28.7万户纳税人信息。
浙江省国税局联合地税局研究制定《浙江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税收征管业务衔接方案》《营改增初始化及数据准备方案》,明确营改增纳税人的信息标准和数据格式。截至3月14日,共移交82.9万户纳税人信息。
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营业税纳税人管户移交、地税营业税发票票种及使用、国地税征管资源配置等问题充分协商,达成统一意见。3月14日,57万户纳税人的信息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四川省国税局与省财政厅、地税局召开联席会,围绕户数移交、纳税申报、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问题和收入影响测算等方面,开展营改增效应分析。
各地营改增纳税人信息有序移交
陕西省国税局、地税局发挥国地税合作优势,强化营改增试点改革合作事项落地、营改增管户交接和后续管理等工作,做到户数清、税款清。目前已完成全部22.8万户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
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文,对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移交程序等作出统一安排,并于3月11日提前完成15.6万户纳税人的信息移交工作。
未雨绸缪提早安排
夯实技术保障措施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牵涉近千万户纳税人,行业征管情况复杂、困难较多。如何从技术上确保数据移交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税务机关提早安排,抓紧调整和优化硬件设施和各软件系统的衔接。
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协作,对从地税机关取得的征管数据实施梳理、清洗、分类、统计、分析,草拟推行方案。截至3月14日,完成84.3万户纳税人信息接收工作。
广东省国税局充分发挥金税三期升级版率先上线的优势,研发基于金税三期的数据迁移辅助平台,确保征管数据高效高质迁移;与省地税局协商扩大了征管数据共享权限。借助征管数据访问和导出权限,3月14日广东省国税局已顺利接收纳税人信息84.4万户。
甘肃省国税局提前着手充实金税三期运维团队力量,在做好日常运维工作的基础上,提前在模拟环境中,选择部分试点纳税人开展全环节业务测试和验证。
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确定网络技术对接方案,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安全技术标准前提下,采取技术手段,实现互进办税服务厅后,可以直接登录各自核心软件系统办理业务,为纳税人解决业务衔接期间涉及国地税双方的共同事项提供便利。
截至3月14日,山西省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16.5万户纳税人信息。辽宁省国税局共接收29.8万户纳税人信息。吉林省国税局接收30.1万户纳税人信息。黑龙江省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27.6万户纳税人信息。安徽省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36.6万户纳税人信息。河南省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34.2万户纳税人信息。广西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26.0万户纳税人信息。海南省国税局接收20.3万户纳税人信息。贵州省国税局接收36.9万户纳税人信息。云南省国税局从地税局接收37.5万户纳税人信息。甘肃地税局移交14.7万户纳税人信息。宁夏国税局接收7.6万户纳税人信息。新疆国税局接收21.2万户纳税人信息。大连市地税局向国税局移交19.0万户纳税人信息。青岛市地税局移交17.3万户纳税人信息。宁波市国税局接收12.9万户纳税人信息。厦门市国税局接收11.2万户纳税人信息。深圳市国税局接收64.4万户纳税人信息。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