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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顿研究院
企业把劳务外包服务的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来管理及发放工资,这样操作给公司带来用工风险及社保风险,还会带来什么税务及审计风险?
答:您好,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业务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关于“人”的业务,派遣公司负责把人派遣过去,由用工单位安排工作。劳务外包是“承揽”,发包方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用。
劳务派遣在用工方面有限制,企业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
如果企业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给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的,企业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上社保,不存在社保风险。
企业无论是用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模式,只要能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能取得合规发票,一般不存在税务风险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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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若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则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未设分支机构,则由用工单位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