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产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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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房产公司新项目,是一般纳税人,房产公司自行采购购买了混凝土一千多万,钢材一千多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三百多万,那该项目完工转销售收入后,此进项税额300多万可以抵扣吗?施工方开具的工程服务发票是专用发票也同时可以抵扣吧?

答:房开企业作为甲方的税务处理,主要问题在于建筑服务及材料设备等进项的处理,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期抵扣的规定,可以全额当期抵扣。

对于建筑服务,无论是差额模式还是总额模式,乙方均有权选用简易计税方法,当然也可以选用一般计税方法,在甲方选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前提下,只要取得乙方开具的建筑服务合规扣税凭证,均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10%/9%或3%)。

对于作为甲供对象的材料、设备、动力等,在差额模式下,甲方采购时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可以全额申报抵扣,材料设备等用于房地产建设工程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在总额模式下,甲方采购时取得合规扣税凭证可以全额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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