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投资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定向增发股票一年以上,出售股票的投资收益是直接先分后税(20%)还是并入生产经营所得。这出售过种有那些税种。
答:根据你的描述,从以下3点进行回答。
1.转让上市公司股票:不并入”经营所得“,单独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先分后税。
3.境内转让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转让所得,现阶段,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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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
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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