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企业的商业用房,政府拆迁,拆迁款要交税吗?
答:1.关于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需要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在完成搬迁的年度进行搬迁清算,并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缴税。
2.关于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免征增值税。
3.关于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需要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缴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都可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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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第十五条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第十六条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8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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