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付的商品房出租

来源:高顿财务培训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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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萌
张晓萌
硕士

高顿研究院

问题解答:
  当月交付使用的新商品房当月出租,需要从租缴纳房产税吗?

  答: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而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贵公司当月交付使用的新商品房当月出租,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次月,贵公司在出租的次月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即可。

  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第二条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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